关于同意抵押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函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我单位对不动产权利人 (身份证号为 )坐落于 的不动产(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为 )因:
□遗失 □破损、污损 □填制错误 □房地或权利人信息变更 前往你中心申请不动产□补/换证登记□变更登记事宜已明确知悉;对由此导致“原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按照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成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以及不动产登记簿等涉及抵押合同约定事项发生变化”的事实明确知晓。
基于以上事实,同意贵单位为其办理以下不动产登记: □补/换证登记 □变更登记 □更正登记
为使你中心能完整补录登记簿,并且避免抵押人再次抵押该不动产,保障我单位抵押权利,现提供该不动产抵押信息如下:
房屋他项权证号: 抵押方式: 抵押权人: 营业执照号: 抵押金额: 债务人: 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盖章)
年月日
注:以上空白处信息需机打,手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