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
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
处,成功实现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罗为民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余 凌 院长 刘 勤 工会主席 丁克辉 副院长 夏元石 副院长
周传政 党支部副书记 付庆林 副院长 吴 波 副院长
温兆优 院务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略)) (二)、工作职责
1、实施对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市局和市、县文明办的要求,制定全县国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迎接市局和市文明办验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罗为民
成 员:周传政、夏元石、吴波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建设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编印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3、负责收集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检查、督促、考核各工作小组所分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
5、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罗为民
成 员:周传政、 温兆优 (二)、工作职责
1、制定活动宣传教育计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向电视台、报刊、杂志撰写宣传报道稿件,及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 3、通过举办学法讲座、专题报告会和培训班等形式,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
4、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各种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工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周传政
成 员:付庆林、 吴波、邹志宁 (二)、工作职责
1、制订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及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制订党员教育、学习及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3、制订职工政治、时事学习计划及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对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到100%; 5、负责创建活动中有关政工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导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罗为民
成 员:周传政、夏元石、邹志宁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系统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制发督导工作简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督促存在问题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2、对工作中存在的典型经验、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督导工作有关软件资料,并及时归档;
4、负责同县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定期开展行风调查,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丁克辉
成 员:李忠、方向前、石碧玉、付忠明 (二)、工作职责
1、制订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项工作的创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对创卫工作、综治工作、计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活动创建率达100%;
3、及时拔付开展创建活动所需资金、物资,安排调度车辆和人员,确保各项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4、完善、规范系统各种规章、制度,制订职工岗位职责; 5、制订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扶贪、济困、助残、救灾、献爱心,并及时收集上报职工对建设活动的意见及建议;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和局属单位也要由“一把手”挂帅,成立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抓好本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武宁县中医院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