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雷锋的足迹
——安顺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服务农民工纪实
在贵州安顺籍50余万外出农民工队伍中,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服务跟着农民走,随农民工的足迹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全国创先争优考察组对中共安顺市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委员会进行考察在北京、在江苏、在浙江、在福建、在广东、在云南活跃着这支队伍的身影,他们是谁?是安顺信合的50多名普通员工,是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钢七连”的战士,是新时期的雷锋团队,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服务广大农民工的宗旨,用无私的大爱谱写新时期雷锋精神。
2006年,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安顺办事处以紫云联社作为金融服务农民工改革的试点,派宗地信用社主任周杰外出到农民工务工比较集中的地方,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农民工的新模式,他跑遍浙江、福建、云南、广东、江苏等地,与农民工同吃同住,为农民工联系工作,安排住宿,讨要工钱,办理工伤理赔,提供法律援助,教会农民工如何把挣到的钱寄回家,主动为农民工发放救助贷款等服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安顺农村信用社实施“金融服务跟着农民工走”的战略部署奠定了基础。 迎难而上,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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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严重的失败,也不泄气灰心,而永远是干劲十足,勇往直前,终于成为时代的闯将。——摘自雷锋日记
2008年新年刚过,安顺农村信用社召开工作会议,会上达成共识:将宗地信用社做法的外延和内涵扩大,在全市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金融服务的部门,并派出专门人员到全国各地组建服务点。3月,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顺办事处 “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正式成立。由辖内各联社选派1名业务技能强、思想素质高、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的员工组成,来自6家联社的段应安、甘红、甘斌、周杰等6人分成3个服务小组,奔赴广东东莞、浙江瑞安、福建泉州等地,组建驻外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
6名外派人员初到目的地,人生地不熟,没有交通工具、没有固定住所、更没有办公场地,居无定所,开展工作异常的困难。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周杰曾被公安部门在不知情的条件下拘留过;为了取得异地党委政府和驻外机构的支持,无数次厚着脸皮登门拜访过;为了了解农民工朋友的工作环境,也曾像做贼一样混入工厂,被误认为是搞传销诈骗的不法分子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自己的日记中作如下描述:
甘虹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在家乡收集的农民工信息中,普定县城关镇杨大发、甘良忠停机,陈崇礼空号,杨大猛、陈关祥的电话号码不是本人的;龙场乡李永勤号码不能提供服务;猫洞乡张卫星、张文敏号码过期等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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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联系上的老乡中:
“我们这里不招工了”电话被挂断。
“我们这里是小厂,没有名字”电话被挂断。 “你他妈的到底想干些什么”电话被挂断。 ……
还没有交流的机会就被挂断了电话。
李雪松为了尽快了解更多农民工的情况,在农民工陈忠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件合适的服装厂,他以打工者的身份混进厂里,正在向老乡宣传金融、法律、维权等方面的知识时,被厂里的保安发现了,说是来搞传销的,被轰出了大门……
面对这样的情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心里也曾犯过嘀咕:这样的工作将如何开展?
“这项工作是艰巨的、漫长的、短时间是无法见效的,如果一去就能把事情都做好,也就轮不到我们去做了”。临出发时领导的叮嘱响彻在耳畔,作为最大的精神支撑,鼓舞着团队继续前行。
他们不辞辛劳,顶风沐雨背着宣传资料、辗转于农民工聚集地,通过各种办法,把宣传的知识读本、卡片、折页、海报、碟片发到农民工手中;宣传农村信用社金融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务工知识,并将有关农民工们经常遇到的问题制作成便于农民工携带的联系卡,使农民工遇到困难随时联系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捕捉务工地农民工信息,建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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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农民工信息档案,用真诚的服务赢得了农民工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截止目前,通过5年多的努力,贵州省联社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在福建泉州、广东东莞、浙江慈溪、浙江浦江、云南昆明、江苏无锡、北京海淀等农民工聚集地设有7个驻外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已由先前的6人发展到21余人,先后参加农民工金融服务的人员达50余人。
我愿永远做一个螺丝钉。
一个人的作用,对于革命事业来说,就如一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螺丝钉虽小,其作用是不可估计的。我愿永远做一个螺丝钉。 ——摘自雷锋日记
在与外出务工农民的接触中,段应安得知在福建一采石场打工的西秀区双堡镇下苑村村民王永忠,因石料滑落被打死,死者家属找采石场理赔未果。他了解情况后,立即与采石场进行协调,最后以18.5万元的补偿费用处理完此事。事后,王永忠的妻子感动地对段应安说:“你不是我的亲人,确让我倍感到亲人般的温暖”。
甘斌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在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务工的普定县老乡蒙韦全打来电话,说贵州的老乡100来人正准备砸胜山派出所,当时没来得及了解情况,我和同事火速赶到派出所,原因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抓人的时候误把贵州的两个老乡看成嫌疑犯,又把两老乡中一个打成重伤,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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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贵州籍老乡的愤怒,准备用极端的方式围攻派出所。找到带头的贵州老乡,讲明我们的身份和来意,先平息老乡们心中的怒火,劝告他们先回去,留下几个代表与我们处理此事,后经过我们与派出所的协商,由派出所先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并向病人及家属赔礼道歉,最后赔偿两人的经济损失26000元,最后妥善处理了此事,得到了双方的一致好评”。 学法律专业的葛永峰日记中记录的一件事。
“潘正芹于2009年4月到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胡伯泉的工厂做工,在该厂内被厂里的叉车轧伤右小腿,其右胫腓骨远端开放性骨折,由于胡伯泉拒绝支付医药费,被迫出院休养。于2010年5月9日又在慈溪市人民医院拆掉钢板及固定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请求援助,我为潘正芹拟写赔偿申请书,请求慈溪市横河镇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帮助调节,但因胡伯泉声称开车的人未到场而拒绝赔偿,调节未果。于是立即为其拟写起诉书,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潘正芹的合法权益,法院立案庭法官称此案已超诉讼时效,不予立案。在紧要关头,我当机立断,以特殊侵权为由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111717元,法院给予立案,因无法传唤被告,2011年6月在村委出面与法院共同处理的情况下,勒令胡伯泉赔偿7万元。一个小小的工伤赔偿纠纷,长达3年的时间才得以解决,农民工的维权问题相关部门应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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