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
授权点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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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代码:
申请专业学位
名称及级别:
???????????? 代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 月 日填
说 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参考《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方向)填写,填写数量由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领域(方向)数量来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九、本专业学位类别获得学位授权后,本表格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Ⅰ 专业学位简介
I-1 专业学位简介 对照申请基本条件,简要介绍本专业学位的办学定位、发展历程、社会与区域发展需求、与行业或职业发展的衔接、人才培养及思想政治教育状况等有关内容。(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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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 专业学位领域(方向)与特色(不分领域或方向的专业学位可不填) 专业学位领域 (方向) 注:专业学位领域(方向)按照各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的要求填写。
主要研究领域(方向)、特色与优势(限200字) -72
Ⅱ 师资队伍
II-1 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专业技术职 务 正高级 副高级 中 级 其 他 总 计 人数 35岁 36至 合计 及以下 40岁 41至45岁 46至50岁 51至 55岁 56至 61岁博士学硕士学60岁 及以上 位教师 位教师 行业经历教师 导师人数(比例) 人 ( %) 博导人数(比例) 人 ( %) 有海外经历教师人数(比例) 人 ( %) 注:1.“行业经历”是指在相关行业从事工作3个月以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行业经历”是指1年及以上海外学习及工
作经历,单次时长大于3个月。
2.“导师/博导人数”仅统计具有导师/博导资格,且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仍在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含在外单位兼 职担任导师/博导人员。 II-2 行业教师基本情况 专业技术 职 务 正高级 副高级 中 级 其 他 总 计 人数 合计 35岁 及以下 36至 40岁 41至 45岁 46至50岁 51至55岁 56至 60岁 61岁及以上 博士学位教师 硕士学位教师 注:本表限填本单位正式聘任的、与本专业学位相关的行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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