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1-14,为双柱独立基础底板顶部配筋,表示独立基础顶部配置纵向受力HRB400级钢筋,直径为18mm设置11根,间距100mm,分布筋为HPB300级钢筋,直径为10mm,间距200mm。
如图1-15,为四柱独立基础基础梁间配筋,表示四柱独立基础顶部两道基础梁之间配置HRB400级钢筋,直径为16mm,间距120mm;分布筋为HPB300级钢筋,直径为10mm,间距200mm。
1.2.2. 独立基础的截面注写方式
1.2.2.1. 截面注写方式,应对图纸上所有基础进行编号。
1.2.2.2. 对单个基础进行截面标注的内容和形式,与传统“单构件正投影表示方法”
基本相同。
1.2.2.3. 对多个同类基础,可采用列表注写(结合截面示意图)的方式
表中内容为基础截面的几何数据和配筋等,在截面示意图上应标注与表中栏目相对应的代号。列表的具体规定如下:
a) 普通独立基础
普通独立基础列表中应注写:编号、几何尺寸、配筋,基本与平面注写方式相同。 b) 杯口独立基础
杯口独立基础列表中应注写:编号、几何尺寸、配筋,基本与平面注写方式相同。 1.3. 条形基础
条形基础整体上可以分为两类:
梁板式条形基础,平法施工图将梁板式条形基础分解为基础梁和条形基础底板分别进行表达;板式条形基础,平法施工图仅表达条形基础底板。 1.3.1. 条形基础的编号
类型 基础梁 条形基 础底板 坡形 阶形 代号 JL TJBP TJBJ 序号 ×× ×× ×× 跨数及有无外伸 (××)端部无外伸 (××A)一端有外伸 (××B)两端有外伸 注:条形基础通常采用坡形或单阶截面。
1.3.2. 基础梁的平面注写方式
基础梁JL的平面注写方式分为几种标注和原位标注两部分。 1.3.2.1. 基础梁的集中标注
基础梁的集中标注内容为:基础梁编号、截面尺寸、配筋三项必注内容,以及基础梁底面标高(与基础底面基准标高不同时)和必要的文字注解两项选注内容。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a) 注写基础梁的编号:
b) 注写基础梁的截面尺寸。注写b×h,表示梁截面宽度与高度。当为加腋梁时,
用b×h,Yc1×c2表示,其中c1为腋长,c2为腋高。 c) 注写基础梁配筋。 (1) 注写基础梁箍筋:
1) 当具体设计仅采用一种箍筋间距时,注写钢筋级直间距与肢数(箍筋肢数写在
括号内,下同)。
2) 当具体设计采用两种箍筋时,用“/”分隔不同箍筋,按照从基础梁两端向跨
中的顺序注写。先注写第一段箍筋(在前面加注箍筋道数),在斜线后再注写第二段箍筋(不再加注箍筋道数)。 (2) 注写基础梁纵向钢筋(底部、顶部及侧面)
1) 以B打头,注写梁底部贯通纵筋(不应少于梁底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1/3)。
当跨中所注根数少于箍筋肢数时,需要在跨中增设梁底部架立筋以固定箍筋,采用“+”将贯通纵筋与架立筋相联,架立筋注写在加号后面括号内。 2) 以T打头,注写梁顶部贯通纵筋。注写时用“;”将底部与顶部贯通纵筋分隔
开,如有个别跨与其不同者,按原位注写的规定处理。
3) 当梁底部或顶部贯通纵筋多于一排时,用“/”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注:1、基础梁的底部贯通纵筋,可在跨中1/3净跨长度范围内连接;
2、基础梁的顶部贯通纵筋,可在距柱根1/4净跨长度范围内采用搭接连接,或在柱根附近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且应严格控制接头百分率。
4) 以G打头,注写梁两侧对称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的总配筋值(当梁腹板净高hW
不小于450mm时,根据需要配置)。 d) 注写基础梁底面标高。 e) 必要的文字注解。 1.3.2.2. 基础梁的原位标注
a) 原位标注基础梁端或梁在柱下区域的底部全部纵筋(包括底部非贯通纵筋和已集
中注写的底部贯通纵筋);
(1) 当梁端部或梁在柱下区域的底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
分开;
(2) 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
(3) 当梁中间支座或梁在柱下区域两边的底部纵筋配置不同时,需在支座两边分别
标注;当相同时,可仅在一边标注;
(4) 当梁端(柱下)区域的底部全部纵筋与集中注写过的底部贯通纵筋相同时,可
不再重复做原位标注。
注:当底部贯通纵筋经原位注写修正,出现两种不同配置的底部贯通纵筋时,应在两毗邻跨中配置较小的一跨的跨中接连区域进行连接(即配置较大一跨的底部贯通纵筋需伸出至毗邻跨的跨中连接区域。具体见构造详图)
b) 原位注写基础梁的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可直接画在平面图十字交叉梁
中刚度较大的条形基础梁上,原位直接引注总配筋值(附加箍筋的肢数写在括号内)。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相同时,可在条形基础平法施工图上统一注明。少数与统一注明值不同时,在原位直接引注。
注: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的几何尺寸应按照标准构造详图,结合其所在位置的主梁和次梁的截面尺寸确定。
c) 原位注写基础梁外伸部位的变截面高度尺寸。当基础梁外伸部位采用变截面高度
时,在该部位原位注写b×h1/h2, h1为根部截面高度,h2为尽端截面高度。 d) 原位注写修正内容。如当在基础梁上集中标注的某项内容不适用于某跨或某外伸
部位时,将其修正内容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外伸部位,施工时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1.3.3. 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长度规定
1.3.3.1. 为方便施工,凡基础梁柱下区域底部非贯通纵筋的伸出长度a0值,当配置
不多于两排时,统一取值为自柱边向跨内伸出至ln/3位置;当多于两排时,从第三排起向跨内的伸出长度值应由设计者注明。ln的取值规定为:边跨边支座,ln取本边跨的净跨长度值;对于中间支座,ln取支座两边较大一跨的净跨长度值。
1.3.3.2. 基础梁外伸部位底部纵筋的伸出长度a0值,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值为:
第一排伸出梁端头后,全部上弯12d;其他排钢筋伸出至梁端头后截断。
1.3.3.3. 设计还应考虑相关规范的规定要求。 1.3.4. 条形基础底板的平面注写方式
1.3.4.1. 条形基础底板TJBP、TJBJ的平面注写方式,分为集中标注和原位标注两部
分。
1.3.4.2. 条形基础底板的集中标注内容为:条形基础底板编号、截面竖向尺寸、配
筋三项必注内容,以及条形基础底板底面标高(与基础底面基准标高不同时)和必要的文字注解两项选注内容。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a) 注写条形基础底板编号。
(1) 阶形截面,编号加下标“J”, TJBJ××(××); (2) 坡形截面,编号加下标“P”, TJBP××(××); b) 注写条形基础底板截面竖向尺寸。
(1) 当条形基础底板为坡形截面时,注写为h1/h2;
(2) 当条形基础底板为阶形截面时,注写为h1/h2??,单阶时注写为h1。 c) 注写条形基础底板底部及顶部配筋
以B打头,注写条形基础底板底部的横向受力钢筋;以T打头,注写条形基础底板顶部的横向受力钢筋;注写时用用“/”分隔条形基础底板的横向受力钢筋与构造配筋。
d) 注写条形基础底板底面标高。 e) 必要的文字注解。 1.3.4.3. 条形基础的原位标注 条形基础的原位标注规定如下: a) 原位注写条形基础底板的平面尺寸。
原位标注b、bi,i=1,2,??。其中,b为基础底板总宽度,bi为基础底板台阶的宽度。当基础底板采用对称与基础梁的坡形截面或单阶形截面时,bi可不注。 对于相同编号的条形基础底板,可仅选择一个进行标注。
b) 原位注写修正内容。当在条形基础底板上集中标注的某项内容不适用于条形基础
底板的某跨或某外伸部位时,将其修正内容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外伸部位,施工时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1.3.5. 条形基础的截面注写方式 不多做说明。 1.4. 桩基承台
1.4.1. 桩基承台平法施工图的表示方法
1.4.1.1. 桩基承台平法施工图,有平面注写与截面注写两种表达方式。 1.4.2. 桩基承台编号
1.4.2.1. 桩基承台分为独立承台和承台梁
独立承台的编号规定
类型 独立承台 独立承台 截面形状 阶形 代号 CTJ 序号 ×× 说明 单阶截面即为 平板式独立承台 坡形 CTP ×× 注:杯口独立承台代号可为BCTJ 和BCTP,设计注写方式可参照杯口独立基础,施工详图应有设计者提供。
承台梁的编号规定
类型 承台梁 代号 CTL 序号 ×× 说明 (××)端部无外伸 (××A)一端有外伸 (××B)两端有外伸 1.4.3. 独立承台的平面注写方式
1.4.3.1. 独立承台的集中标注:独立承台编号、截面竖向尺寸、配筋三项必注内容,
以及承台板底面标高(与承台底面基准标高不同时)和必要的文字注解两项选注内容。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a) 独立承台编号见上表;
b) 独立承台的截面竖向尺寸类似于独立基础,请参考; c) 注写独立承台配筋
底部与顶部双向配筋应分别注写,顶部配筋仅用于双柱或四柱等独立承台。 注写规定如下:
(1) 以B打头注写底部配筋,以T打头注写顶部配筋。
(2) 矩形承台X向配筋以X打头,Y向配筋以Y打头;当双向配筋相同时,则以X&Y
打头。
(3) 当为等边三桩承台是,以“△”打头,注写三角布置的各边受力钢筋(注明根
数并在配筋值后注写“×3”),在“/”后注写分布钢筋。例:△××Φ××@××××3/φ××@×××。
(4) 当为等腰三桩承台时,以“△”打头,注写等腰三角形底边的受力钢筋+两对称
斜边的受力钢筋(注明根数并在两对称配筋值后注写“×2”),在“/”后注写分布钢筋。例:△××Φ××@×××+××Φ××@××× ×2/φ××@×××。
(5) 当为多边形(五边或六边形)承台或异形独立承台,且采用X向和Y向正交配
筋时,注写方式与矩形独立承台相同。 d) 注写基础底面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