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总论案例分析(3)

2019-08-30 19:26

案例十七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水果店,取名为满意水果店,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2005年7月的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商议后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水果购买合同。因水果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水果店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水果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除欠银行10万元以外,尚欠庚、己各2万元债务;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万元。 [问题]

(1)设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该合伙与果农丁所签合同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该合伙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4)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依据何在?

(5)设银行、庚、己同时向水果店行使债权,水果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6)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己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7)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十一

第六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物(在分论部分分析) 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

案例十八

李勇系在校学生,16周岁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李勇17周岁零11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一万元购买陈瑞所有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问: (1)李勇与姚刚之间的委托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勇与陈瑞签订合同一个月后,对该合同效力的确认权属于李勇还是其父母,为什么?

案例十九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李某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

十二

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

问: 1、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2、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

案例二十

陈某与女友吴某某恋爱近两年,陈自信吴必然将与己结婚,陈便积极运作买房。在陈与卖主李某谈好买卖房屋的基础上,及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久,吴某某突然提出与陈某分手。陈曾经发誓:这一生只娶吴某某为妻,别无其他选择。于是他自觉买房再无必要,随向李某提出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理由是:本人在买房认识问题上发生了重大误解。李某不同意便诉至法院。

问:陈某在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问题,为什么?

十三

案例二十一

宋明,男,郴州市人,其妻在丽川市工作。因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宋明欲调往丽川市工作。宋明的同事田勇得知此情况后提出,要求宋明在郴州市居住的私有房屋四间卖给他。宋明告知田勇,其调动工作之事是否可以办成尚难以预料,如调动不成,他现在的住房不能卖,如调动成功则可以卖房屋。据此遂两人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并在协议中约定:“如果宋明调往丽川市工作,则将在郴州市的四间私有房屋卖给田勇,价款为16万元。田勇在宋明正式调动后的10日内付清房款,宋明在收到房款后的30日内交付房屋。”在订立协议后的三个月后,宋明恰好遇到一次机会将其妻调回郴州市工作。宋明便告知田明,他的私有房屋要自用,不能卖给田勇。田勇认为宋明违约,而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宋明交付房屋。 问:1、宋与田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已经生效,为什么?

2、受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应适用哪些法律、法规?

案例二十二

金山食品店于2001年3月同个体工商户安平(经营范围为熟食加工)订立了熟食牛肉的供应合同。合同约定:2001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由安平向金山食品店供应该店所需的全部熟食牛肉,该店不再从其它供货渠道进货。双方履行合同至2001年6月,金山食品店更换了法定代表人,随后通知安平,该店不再从安平处进货。安平认为,他同该店订立的合同期限尚未届满,而且在这之前也没有违约行为,金山食品店无权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金山食品店坚持认为,该店有权选择从何处进货,不应受本合同的限制。安平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金山食品店继续履行本合同。

问:1、根据金山食品店与安平在订立合同时的设定,此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2、金山食品店新的法定代表人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对此案做出判决?

十四

第八章:代理

案例二十三

甲、乙、丙三人为同事关系。甲被单位派往深圳学习,乙、丙各拿出5000元钱,委托甲购买进口摄像机。甲当场表示同意。甲到了深圳后,不仅学习任务重,而且应酬较多,无暇购买摄像机,临走前,甲便委托在深圳认识的丁购买。后来甲与丁联系,却再也找不到其人。乙、丙要求甲赔偿损失,甲声称他也受丁的欺骗,乙丙应当找丁赔偿。

问:1、甲与乙、丙在购买摄像机事项上形成什么民事关系,为什么? 2、甲与丁在购买摄像机事项上形成什么民事关系,为什么? 3、对于乙、丙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案例二十四

甲原是乙上商行的业务员,后来乙商行辞退了他,但未收回甲持有的乙商行的空白合同书及其授权委托书。甲听说乙商行欲购买一批新潮女式服装,他便找到丙商贸公司并以乙商行的名义与其订立了一项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商贸公司向乙商行提供各式新潮女式服装2000件,总货款为40000元。丙商贸公司将货运至乙商行时,却受到乙商行拒绝。

问:1、本案所涉及的是什么问题?

2、甲与乙商行是否还存在代理关系,为什么?

3、甲与丙商贸公司间订立的购销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为什么?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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