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付款人实有的存款金额
24.根据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下列签章有效的有(A C )。
A.单位在票据上使用该单位的公章加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 B.个人在票据上使用与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签名 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D.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只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
三、判断题
1、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2、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
3、对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进行更改的票据,为无效票据。(√ ) 4、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承担。(×) 40、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说明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 )
5、银行得知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情况,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无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应等到存款人通知之后撤销。 ( × )
6、根据规定,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
7、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 × ) 8、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 9.伪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但变造票据不属于欺诈行为。 (×) 10、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 (×) 11、为了便于结算,一个单位可以同时在几家金融机构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12、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13、存款人可以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
14.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称为变造。 ( × ) 15.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有数量限制。 ( × ) 16.非转让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 √ ) 17.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住所所在地为付款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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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 19.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 ) 20.如果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阿拉伯数字金额为¥17409.05,则其中文大写数字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零玖元伍分。 (√ )
2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金额的大写也可用繁体字,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书写。 (√ ) 22.汇票背书不能附加条件,否则背书无效。 (× ) 23.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属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 )
2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 ( × ) 25.单位临时收入的现金可以用个人名义临时存入银行。 (× ) 26.在填写票据时,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记载简称无效。 (× )
四、简答题
1.支付结算具有哪些特征?
答案:(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制度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2.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答案:(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3.如何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工作?(或者简述建立现金内部控制的要求)
答案:(1)建立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单位负责人负责建立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2)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设置岗位。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费用、支出、债券债务账目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收付的全过程。
(3)严格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实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审批,禁止越权审批;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和直接接触现金,重要货币资金收付,实行集体审批,防止舞弊。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严格按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程序支付货币资金
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答案:(考试时只答标题不叙述也得满分)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多头开立基本户。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原则。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户。
(3) 守法合规原则。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银行账户偷税、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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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现金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银行应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5.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人在哪些情况下应向银行提出撤销银行账户? 答案:(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银行账户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6.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各是什么?
答案:(1)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该账户既可以办理银行转账,也可以办理现金的缴存和支取。
(2)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银行转账和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7、什么是临时存款账户?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临时存款账户开户的条件有哪些?
答案: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存款人有下列情形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4)境外(含港台地区)机构izai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
8、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答案: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此外,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为:付款地和出票地。
9、根据《票据法》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案: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法律后果是: (1)开户银行予以退票,由人民银行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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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屡次签发空头支票和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10.简述签发支票的要求? 答案:
(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已经。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空头支票和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立信公司因购货向杰瑞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金额记载为30万元,签章为立信公司公章,出票日期为2月22日。杰瑞公司收到汇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银行提示承兑,但银行以票据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理。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汇票上的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并说明理由。 (2)该汇票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并说明理由。 (3)银行拒绝受理的行为是否合法? 答案:
(1)不符合。根据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2月22日,正确的填写是零贰月贰拾贰日。
(2)不符合。根据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而立信公司所签发的汇票只有立信公司的公章,没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3)银行拒绝受理合法。根据规定,因票据填写不符合要求,导致票据无效,银行有权不予受理。
案例二
优宜商贸公司于2007年3月2日办理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会计吴某于当月办理了税务登记并领取了税务登记证,随即向注册地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
5月4日该公司出纳签发了一张支票,但未在支票上注明收款人姓名和金额; 11月该公司将收到的一张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予供货的方齐公司,该支票转让时未超过提示付款期,,但方齐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后向银行要求提示付款,付款银行拒绝办理付款给方齐公司。 要求: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出纳签发的支票上未注明收款人姓名和金额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付款银行拒绝办理付款是否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请说明原因。 答案:
(1)正确。根据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但必须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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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后才可以提示付款。
(2)银行未违背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支票银行有权拒绝付款,所以银行的做法合法。
案例三
某公司一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负责人同意,会计主管张某让出纳员开出一张2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2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问:该公司签发的25万元的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案: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持票人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如果是屡次签发的,银行还要停止其签发支票。
所以,银行应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或者12500元的罚款,该公司的货商可以向该公司要求赔偿5000元的赔偿金,如果是屡次签发的,银行还要停止其签发支票。
案例四
A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签发一转账支票给B公司,同时签发一张现金支票给C公司。2010年4月20日B公司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2010年4月21日C公司将现金支票转让给E公司。请问:
1、D公司持有的转账支票的提示付款截止日是哪一天?如果D公司在2010年4月28日到银行提示付款,A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 2、C公司的背书行为是否有效?
1、答: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支票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该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本案例中D公司持有的支票提示付款截止日为2010年4月25日; 如果D公司于2010年28日到银行提示付款,已超过了票据法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可以不予付款,但是出票人A公司仍要对D公司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可以持该支票要求A公司付款或重新出票。
2、答:根据票据法规定: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
本案例中,C公司转让现金支票给E公司的行为无效。
案例五
A企业从B工厂处购入原材料一批,A按合同规定于2010年2月21日开出了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B厂。B厂于3月20日到M银行进行承兑,M银行予以承兑,2010年3月25日B厂持已承兑汇票到M银行进行提示付款,然而M银行以A企业在该行的存款不够50万元为由拒绝支付。
请问:M银行拒绝支付的行为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M银行拒绝支付行为不正确。
根据法律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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