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建一公司公务移动通讯管理规定
一、鉴于手机已成为个人常用通讯工具,公司原则上不再为个人购置手机,个别特殊情况需增加配置的,必须提请公司办公室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此外,一律不得报销手机购置费用。
二、根据有关岗位员工工作通讯的实际需要,公司按限额补贴部分手机使用费,但不保证满足个人全部移动通讯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手机话费由使用人凭话费单按限额标准在财务报销,当年话费可在年内向后滚动使用,原则上不得以协议支付方式从财务帐户中划拨;各单位的手机话费均自行承担并从管理费用办公费里核算,不得以其它形式转移支付。公务手机话费使用限额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主要领导可据实报销;其他公司领导每月350元。 2、市场品牌部部长每月260元,办公室、合同管理部、物资管理部主要负责人每月220元,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主要负责人每月180元,其它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150元;各部门副职、主管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手机话费,可从部门包干电话费中适当支付补贴,标准必须控制在主要负责人70%和50%以下。
3、根据不同工作性质,项目部、专业公司领导手机补贴费为每月200元-300元之间;部门和专业科负责同志为100元-180元之间;特殊岗位员工的手机为30元-80元之间;小车驾驶员的手
机补贴费一律为每月50元。为方便管理,在项目部工作的各专业负责同志的手机费补贴,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支付。
4、各独立经营单位依据本规定制订相关管理办法 ,但个人最高月话费不得超过300元。
四、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话费报销从2007年8月1日开始计算。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公司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之处,按本规定执行。各单位的具体办法应报公司办公室和审计监察部,各单位财务对手机话费报销应有专门登记备查。本规定执行情况由公司审计监察部会同办公室、财务资产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三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文件 ━━━━━━━━━━━━
关于印发《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
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公司制定了《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现予发布执行。
特此通知。
附 件: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差旅费 报销 规定 通知
电一公司办[2007]74号
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差旅费报销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事先办理出差申请,出差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两级审批。出差线路和天数应在出差前填好,不得出差后补填,实际天数在出差后按实填写,并经原审批人批准。出差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附在报销单后,一联附在考勤表后。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时,需事先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3、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要借差旅费的不论个人或团体,借款限额为每人每次2000元/以下,并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规定。特殊情况需超过限额借款的要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差旅费实行限额包干(含住宿、市内交通费、出差伙食补助,出差期间电话费),凭据报销。包干标准如下:
省内(天/人)包干标准 省外(天/人)包干标准 公司领导 168元 180元 中层干部 100元 120元 一般工作人员 80元 90元
(1)出差当天往返(市内除外),按原限额包干标准的100%给予补助。
(2)出差当天不能返回,凭住宿费发票按N-1天的方法报销。(注:N是指出差实际天数;N-1天的费用报销按原限额包干报销制度进行;出差天数扣除1天的费用报销按照以下标准报销,给予一天的补助费。)
公司领导 50元(天/人) 中层干部 40元(天/人) 一般工作人员 30元(天/人)
(3)出差人员凭住宿费发票限额报销,超支自理,节约报差额补助,无住宿费发票按标准定额的40%补助。
5、参加各类会议凭会议通知和出差申请单按会议安排标准报销,享受每天15元的补助。
6、各类学习培训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项目部、专业公司之间工作支援人员差旅费报销,视情况自行酌情规定。
本差旅费报销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办公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