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茂林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麦林 团县委书记 孙翠秀 县妇联主席 燕欣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李国庆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三、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 任:栾庆恩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主任:王希凯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英慧 县政府副县长 王建民 县法院院长
陈广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李迎雪 县司法局局长 巩春波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高玉华 县政府副秘书长、县信息产业局局长
刘 桥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郭 华 县法院副院长 西永正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梅 县信访局副局长 葛孚银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丁广军 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禹景云 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王春光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西永正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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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县矛盾纠纷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庆恩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希凯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新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建民
戚德仁 丁卫东 成秋林 宋建业 刘良范 李英慧 巴会东 韩克光 姜学光 刘宗华 陈广军 崔成功 周宪富 任学诗 李国庆 李迎雪 高欣华 李道明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法院院长
县检察院检察长
县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油区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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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理委员会,涉法涉诉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土地征用及城镇拆迁建设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文教卫生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企业及安全、环保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三农”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涉军人员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
(一)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理委员会 主 任:栾庆恩
副主任:王希凯 李英慧
成 员:王建民、巴会东、韩克光、姜学光、周宪富、
李国庆、陈广军、李迎雪、高欣华、李道明、任学诗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问题。 (二)涉法涉诉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 主 任:王希凯
成 员:王建民、巴会东、周宪富、李国庆、李迎雪、
陈广军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各类涉法涉诉纠纷及涉法涉诉案件。
(三)土地征用及城镇拆迁建设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 主 任:李新良
成 员:王建民、陈广军、付建森、刘广生、马乡村、
李国庆、任炳松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城镇、企业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征用、宅基地纠纷及拆迁建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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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教卫生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 1、文教问题工作组: 组 长:戚德仁
成 员:周宪富、陈广军、褚金光、刘中范、李国庆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文教方面的矛盾纠纷。 2、卫生问题工作组 组 长:戚德仁
成 员:周宪富、陈广军、颜培光、李国庆、聂仁洪、
隋广渤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各类医疗纠纷。 (五)企业及安全、环保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 1、企业及安全问题工作组 组 长:丁卫东 刘良范
成 员:王建民、陈广军、高凤远、高欣华、李国庆、
禹新军、蒋庆强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企业遗留问题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 2、环保问题工作组 组 长:宋建业
成 员:王建民、陈广军、钟家春、高凤远、高欣华、
李国庆、郭端起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类纠纷。 (六)“三农”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 主 任:成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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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王建民、巴会东、陈广军、刘宗华、崔成功、
李国庆、李迎雪、张培志、李相江、张德元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租用、农村财务和干部作风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东海滩涂纠纷。 (七)涉军人员问题协调处理委员会 主 任:李英慧
成 员:陈广军、郭敏、张德元、许忠志、李国庆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破产困难企业志愿兵、参加对越防御作战人员等涉军人员方面的矛盾纠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的调度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陈广军、周宪富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五、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庆恩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希凯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英慧 县政府副县长
韩克光 县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姜学光 县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宗华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
陈广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朱洪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郭 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巩春波 县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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