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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建立交接班记录制度。如因特殊原因出现超过12小时施工接缝,须采用套打或后排补桩止水。
5.2.2.2主要安全技术措施的监控
(1)深层搅拌机的入土切削和提升搅拌,负荷太大及电机工作电流超过额定值时,应要求减慢提升速度或补给清水,一旦发生卡钻或停钻现象,应切断电源,将搅拌机强制提起之后才能重启动电机。
(2)深层搅拌机电网电压低于380V应暂停施工,以保护电机。 (3)灰浆泵及输浆管路
①泵送水泥浆前管路应保持湿润,以利输浆。 ②水泥浆内不得有硬结块,以免吸入泵内损坏缸体。
③灰浆泵应定期拆开清洗,注意保持齿轮减速器内润滑油清洁。 (4)深层搅拌机械及起重设备,在施工场地不能够满足施工需要时(如:土质松软,钻机无法就位等),就在其施工部位进行加固、碾实;或者加入石块、增加枕木,保证钻机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倾斜等安全隐患。
5.2.2.3深层搅拌桩施工后,不允许在其附近随意堆放重物,防止桩体变形。
5.2.3降水井施工
5.2.3.1本场地共布置降水管井23口,井径800mm,管井成孔800mm。管井施工结束后,降水井立即抽水预降水,以利于土方开挖的施工。
5.2.3.2管井施工监控
(1)应保证水井的施工质量,钻进时尽量采用清水和稀泥浆,保证水井出水量。成井后应立即进行洗井,洗井后安装水泵并进行单井试抽,并做好工作压力、水位、抽水量的记录。基坑开挖前应提前两周进行降水。 (2)管井钻孔直径不小于800mm。
(3)管井井径φ800,下入φ360/300,孔内砾料选取用1-5mm绿豆砂。 (4)每口井选用水泵出水量应满足单井出水要求,水泵应置于设计深度,水泵吸水口应始终保持在动水位以下。
(5)降水单位在基坑开挖期间应每天测报抽水量及坑内地下水位。每日观测水位的变化,如发现水位变化大于500mm/d的迹象,应及时通知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分析原因,查找渗漏点。
(6)基坑内采用明沟方式辅助排水,排水沟间距≤20m,宽400mm,深350mm~550mm,排水沟坡度1%。集水坑间距≤20,宽600,深800,并在基坑四周设置护栏,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7)整个基坑内降水井内水位必须位于坑底下1.0m。
(8)要求管井水应设总管集中排入场外沉砂池中,经过沉砂沉淀后排入下水道,严禁随地排放,防止回归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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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土方施工监控
5.2.4.1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土方专项施工方案,在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前要求提前申报。
5.2.4.2当支护桩施工结束后,要组织支护工程资料和成品进行仔细验收,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分析论证,认为没有问题后,才可进行土方开挖施工。
5.2.4.3检查降水设施和设备,保证基坑内外的降排水及疏导工作正常。 5.2.4.4检查土方施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 5.2.4.5检查渣土堆放地点。
5.2.4.6检查施工单位挖土应急设备物资等是否已备齐,如垫路用的钢板、草包、粗钢绳、照明灯等。
5.2.4.7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做好基坑内外降排水工作,配合土建单位做好支护桩桩间土的处理,同时做好基坑监测工作,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地下水位及支护桩的变化,根据基坑监测方案及监测数据指导土方开挖施工; 5.2.5圈梁和砼支撑监控
5.2.5.1检查圈梁、砼支撑定位放线,要求按照设计图准确测放中心位置,准确进行支撑节点的定位。
5.2.5.2检查圈梁、砼支撑的钢筋绑扎质量。各接点绑扎及预埋件埋设和焊接一定要按图施工,各绑扎、焊接头、保护层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绑扎好后不得踩踏,经监理验收合格后,进行支模工序,在浇筑混凝土前还应进行钢筋检查。
5.2.5.3圈梁、砼支撑模板要牢固,不应有通缝。要求双侧模除有支撑、加固外,还应有每隔2~3 m有一道Φ8拉筋固定两侧模板。模板经监理验收合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2.5.4旁站砼浇筑,混凝土须按要求运输、浇灌、振捣及养护。进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需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与抽样制作试块,按照规范要求每100 m3制作一组试件。
5.2.5.5混凝土支撑需养护28d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5.2.5.6另外,在施工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支撑结构的施工和拆除顺序应与围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 (2)支撑施工应与土方开挖密切配合,在土方开挖到支撑中心下0.5m时,及时进行支撑施工,以发挥支撑作用。在土方施工做分层分区开挖的同时,支撑施工必须及时跟上,这对控制基坑位移,防止意外事故至关重要。 5.3 钻孔灌注桩监控要点见钻孔灌注桩实施细则。 5.4 深层搅拌桩
5.4.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督促施工方在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做好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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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对工艺流程的各种环节要点当班技术员必须先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现场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按设计要点和规范要求施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必须采取补救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4.3进场原材料的规格、品种、出厂日期、标号等必须检查验收,并按规范要求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后妥善保管。
5.4.4桩机安装要保持垂直,搅拌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桩位偏差不大于50mm。
5.4.5搅拌桩深层搅拌机施工,其搭接时间间隔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时间,应增大水泥用量和延长搅拌时间或加桩处理。
5.4.6搅拌头第一次搅拌下沉,严格控制好机械的工作电流,搅拌头下沉速度应小于0.6m/min,确保土体充分搅碎并不得随意注水搅拌。
5.4.7搅拌桩喷浆采用在第一次提升搅拌时一次喷浆完成,全桩必须喷浆均匀,不得有未喷浆的夹心层,且搅拌头第二次提升速度每分钟不得大于50cm。
5.4.8前后台操作应密切配合,联络信号必须明确,后台供浆必须连续,一旦因故停浆,必须立即通知前台。
5.4.9每根桩必须连续施工,不得停机,不得在桩体搅拌过程中交接班,如遇特殊情况停机,宜将搅拌机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待恢复开机再喷浆提升。
5.4.10灰浆搅拌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压浆过程中严格控制进浆速度。 5.4.11严格控制浆液水灰比,使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掺入量为16%,施工用浆液水灰比控制在0.45~0.55,送浆压力0.4~0.6Mpa。
5.4.12每班指定专人做好每根桩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在竣工图上标明桩号。 5.5 降水井及观测井
5.5.1按照设计要求用测距仪将降水井位置平均布设于承台间隙处。 5.5.2钻机就位要求对准所定降水井位置,就位后需平整、稳固对中。 5.5.3钻机开钻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降水井所需井管、绿豆砂等材料运至现场),确保成井施工一次不间断完成。
5.5.4检查清孔质量,钻孔至预定位置后利用钻机空转不进尺清孔。 5.5.5检查下管质量,提钻后,待泥浆比重降至1:1,粘度不大于16″后下管。下管前须检查花管外滤网包扎情况,要求滤网必须完好,最下节花管底封口必须焊好。井管与井管之间必须保证井管坚直,井管在孔内居中。
5.5.6检查填料质量,需将绿豆砂填入井外空隙内至孔口。
5.5.7移机后放入水泵开始抽水直至井内抽出清水方可停止,而后转入正常降水井抽水。
5.6基坑开始及地下室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测
由于该工程基坑施工风险大,在施工过程中跟踪施工活动,对坑围地层位移和附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等保护对象的变形及受力情况进行量测极为重要,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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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基坑施工及附近建筑物地下管线安全。
5.6.1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可由基坑支护设计人员与监理、施工共同商定,具体项目有:
5.6.1.1基坑围护桩的水平变位,包括桩的测斜和桩顶部的隆沉量及水平位移。
5.6.1.2地层分层沉降量(或回弹量)。 5.6.1.3各立柱桩的隆沉量及水平位移。
5.6.1.4支撑系统的变形及弯矩、支护桩的弯矩。 5.6.1.5基坑周围地下管线、房屋的沉降和水平位移。 5.6.1.6基坑内外侧的孔隙水压力及水位。 5.6.1.7结构底板的反力及弯矩。 5.6.1.8基坑内外侧的水土压力值。 5.6.2监测项目的警戒值。
在工程监测中,每一测试项目都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客观环境和设计计算书,事先确定相应的警戒值,以判断位移或受力状况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判断工程施工是否安全,是否需调整施工工序或优化原设计方案。
本工程基坑监测应由有监测资质的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制定详尽的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并报设计单位审查。要求监测单位根据监测方案按时上报监测资料,如发现异常或接近临界点必须立即报相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监测项目应按时间要求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及时整理报监及施工单位。
5.6.3施工单位要事先提出抢险方案报基坑支护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同意的抢险方案组织抢险队伍,准备好抢险器材。在基坑施工过程中抢险队伍要严阵以待,做好巡查工作。如遇险情立即按抢险方案处理,避免险情扩大。
6、安全防护及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6.1基坑周边设计荷载为20KPa,要求周边堆载小于10KPa。
6.2塔吊位置处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加固及保护措施,并报设计院确认后方可实施。
6.3基坑四周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警示牌。
6.4基坑开挖和地下室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并应有专人巡视。
6.5在开挖到底板设计标高(包括垫层)之后,立即浇筑砼垫层,封闭坑底,并尽快浇筑承台和地下室底板,严禁暴露时间过长。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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