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漏处理;
5、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5.1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5.2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5.3 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强噪声作业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居民;
5.4 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5.5 对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机具的使用,采取消声、吸音、隔声等有效控制降低噪声。
八、地下管线及地上设施的防护措施
根据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邻近的地下管线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对于横穿或斜穿沟槽的公用管线,我们将采用托吊的施工方法加以保护加固。在路基施工中,离路基近的电线杆,我们具体的保护加固措施,对周边建筑物的加固及各种公用管线具体加固细则如下:
1、明确项目的保护管线工作的责任人和专职管线保护监督员,熟悉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情况,并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2、坚持按照业主关于管线保护的“三卡、一单、双监护”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和对管线的监护,办理“绿卡”和现场交底监护工作。
3、施工前,根据业主和管线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采用物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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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对施工范围的地下管线进行确认,并且开挖样洞,并以书面资料上报业主和监理。
4、对需进行加固保护的管线,召开管线协调会,拟定加固方案。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确定的管线加固方案进行实施。并有管线监护人员和施工单位专职管线监护员进行双监护。出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业主。
5、进行信息化施工,加强对因施工而影响范围的地下管线动态变化的监控,根据监测数据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道路与地下管线的正常运行。
6、施工中发现管线有异常现象或管位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与相关管线单位联系,落实保护管线的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7、施工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向一线直接操作人员作好保护地下管线的交底工作,如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管线事故的有关人员,公司将进行严格处理,以确保地下管线的安全。
8、若发现地下管线损坏事故,应立即通知管线单位,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坚持“抢修在前处理在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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