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科技指标设定、解释及考核计分。 第十一条 业绩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的汇总结果,负责起草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兑现方案并发布通知,并对项目收入分配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加强项目管理,做好资金、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施工技术、企业信用、机械、物资、员工管理等日常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完善保存工作,接受业绩考核工作组的检查
第三章 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计分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绩效考核指标是一系列反映项目各个侧面相关因素的指标集合,按绩效指标权重量化分配,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明确管理要点。为发挥考核指标对项目管理行为的导向作用,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在一定期间对指标、指标权重的分配、目标值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指标内容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为核心指标、财务指标及综合指标三大类,各类指标意义分别如下:
一、核心指标
是指各项目管理考核的重点,具体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及上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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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是指项目完成的实际施工产值。 (二)净利润:净利润=营业收入-责任成本。
责任成本:是指以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为依据测算的责任单位应控制的成本上限。
(三)上缴款:由净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四险一金及会费四部分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1.净利润:即净利润预算指标,净利润预算指标为负数的以零计算;
2.固定资产折旧:在年初下达指标时暂以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计算,待年末以本年实际发生额予以调整;
3.四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及单位负担部分、工伤保险金的单位负担部分。年初下达指标时暂以上一年度公司人均收入为基础测算的工资总额乘以相应比例计算,待年末以责任单位本年实际扣缴计提金额予以调整。
4. 会费:工会经费的单位计提部分。年初下达指标时暂以上一年度公司人均收入为基础测算的工资总额乘以相应比例计算,待年末以责任单位本年实际扣缴计提金额予以调整。
二、财务指标
主要是引导各项目关注财务风险,做实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加快外垫资金的周转,加强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包括资金集中度、外欠款回收率和到期质保金清收率。
(一)资金集中度:是由集团公司按照年度全面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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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I管控指标预算确定的数据。分为以下两类:
1.没有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按90%考核; 2.有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按30%考核。
(二)外欠款回收率:是指项目外欠款回收的比率,反映单位对资金的管控程度。
(三)到期质保金清收率:是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预留的保证金并在缺陷责任期后应返还且已返还的保证金比率。统一按90%考核。
三、综合指标
主要是引导各单位做好依法经营、科技兴企、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劳动工资和劳务队伍管理的管控指标。具体包括科技指标、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节能减排支出、依法经营、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工资发放、职工工资拖欠、劳务队伍管理。
(一)科技指标:包括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指标。其中项目用于科技研发支出的费用一般按营业收入的3%下达考核指标,年末按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指项目用于安全生产发生的安措费用,一般暂按营业收入预算指标的2%下达考核指标,年末按施工产值实际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三)节能减排支出:物资部根据考核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安排的节能减排支出计划。
(四)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各类合同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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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部门把关审核,确保企业利益。
(五)精神文明:指单位要做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好党内各项组织活动,积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提高整体队伍素质,树立企业形象。
(六)廉政建设:指项目领导班子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廉洁正直,不贪污、不受贿、不枉法,经审计检查及纪检监察没有违纪、违规和违法事件。
(七)工资发放:正确执行公司有关工资政策。
(八)职工工资拖欠:应付而未支付的职工工资(含奖金),分为往年拖欠及当年拖欠(新增)。
(九)劳务队伍管理:按照公司现行政策进行劳务队伍管理。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计分
绩效考核指标按100分计,其中核心指标权重为60分、财务指标权重为16分,综合指标权重为24分。辅助增减分值分别为:+50、-10分(见绩效考核分值表)。
一、核心指标:营业收入20分、上缴款20分、净利润20分。
二、财务指标:资金集中度4分、外欠款回收率8分、到期质保金清收率4分。
三、综合指标:科技研发支出5分、安全生产费用支出2分、节能减排支出2分、依法经营3分、精神文明1分、廉政建设1分、工资发放3分、职工工资拖欠4分、劳务队伍管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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