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的安全隐患等,地震引起次生管道破坏等。
B、易遭受人为因素破坏。管道途经行政区域多,沿线社会、人文情况复杂。所经地区多是乡村聚居地,人类工程开发活动较多。因此,存在的风险有:工程施工导致管道破坏;其它工业、交通事故导致管道破坏。 4、检修作业:
A、在对设备或系统检修、维护时,未将高压系统中煤层气卸压排空,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B、压缩机主机、辅机的电机和其它转动部件,如无防护罩或防护罩有缺陷,当人身与其接触时易造成人体伤害。
C、非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引起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D、设备或系统检修未经置换或置换不完全,动火引发火灾或爆炸。
E、电路系统带电作业,或检修工作时,未挂警示牌,误触带电设备引发触电事故。
F、CNG常规加气站内的储气井及其相联管道内残存煤层气,未置换彻底就开始拆卸阀门、法兰等,易造成人员窒息事故。
5、地震灾害:
因突发强烈地震,可能造成本公司办公楼及加气站站房、罩棚等建(构)筑物倒塌、车辆或经营设备设施被埋压、站区道路开裂下沉等,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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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NG加气母站重大危险源辨识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
本公司CNG加气母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仅有煤层气(主要成份为甲烷,含量在95%以上),甲烷的临界量由GB18218-2009中表 1 查得为50t。
本公司CNG加气母站内的煤层气主要存在于压缩机房内、外的缓冲罐、回收罐、脱水装置以及加气区内的拖车储气瓶,管道内存有少量的煤层气可以忽略不计。
本公司压缩母站加气区设有 6 个拖车位,每个拖车上的气瓶总容积(水容积)18m3。气瓶储存条件为20MPa、常温。天然气密度为0.7305kg/ Nm3,将20MPa的18m3天然气折算为标况时,体积约为:4500m3,则加气区危险物质的量:6×4500×0.7305/1000=19.72t。
压缩母站压缩机房内、外缓冲罐、回收罐、脱水装置等煤层气总量约为 2.19t。
本公司CNG加气母站危险化学品总量:19.72+2.19=21.91t<50t
由此可知,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公司CNG加气母站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未超过临界量,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进行辨识: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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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协调字[2004]56 号)的规定,本公司CNG加气母站内可能涉及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包括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A、压力容器 ①缓冲罐、回收罐
本公司CNG加气母站内设煤层气缓冲罐、回收罐各1个,缓冲罐设3.8MPa,容积为 2.1m,计压力 2.5MPa,容积为 3m3;回收罐设计压力 则:
33ΣPV=2.5×3+3.8×2.1=7.5+7.98=15.48MPa·m<100Mpa·m。 3
②拖车停放区
本公司压缩母站内加气区设有6个拖车位,最多停放6辆长管拖车,单辆长管拖车最大容积为18m3,最高工作压力20MPa,则:
33ΣPV =20×18×6=2160MPa·m>100MPa·m。
由此可知,本公司压缩母站内的煤层气缓冲罐、回收罐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但拖车停放区最多可能停放6辆长管拖车,拖车瓶组作为压力容器,已符合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 B、压力管道
本公司CNG加气母站中管道输送介质均为煤层气(主要成份为甲烷),站内的煤层气管道(进站紧急切断阀到压缩机入口,设计压力为4MPa,公称直径为100mm(Φ108×5)、200(Φ219×8)mm的煤层气管道)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
2、 CNG常规加气站重大危险源辨识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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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仅有煤层气(主要成份为甲烷,含量在95%以上),甲烷的临界量由GB18218-2009中表 1 查得为50t。
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内的煤层气主要存在于压缩机房内的缓冲罐、回收罐、脱水装置以及储气井中,管道内存有少量的煤层气可以忽略不计。
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储气井区设有4口储气井,总容积共计12m3,储存条件为25MPa、常温。煤层气密度为0.7305kg/ Nm3,将25MPa的12m3天然气折算为标况时,体积约为:3000m3,则储气井组危险化学品的存量为:3000×0.7305/1000=2.19t。
压缩机房内缓冲罐、回收罐、脱水装置等煤层气总量约为1.28t。 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危险化学品总量:2.19+1.28=3.47t<50t
由此可知,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未超过临界量,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进行辨识: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的规定,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内可能涉及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包括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A、压力容器
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中配有4口储气井,水容积共为12m3,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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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压力 25MPa,则: PV=25×12=300MPa·m3>100MPa·m3。 本站内设煤层气缓冲罐、回收罐各1个,缓冲罐设计压力 2.0MPa,2.0m,则: 容积为 3m3;回收罐设计压力4.0Pa,容积为
33ΣPV=2.0×3+4.0×2.0=14MPa·m<100Mpa·m。 3
由此可知,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内的煤层气缓冲罐、回收罐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储气井组作为压力容器,已符合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
B、压力管道
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中管道输送介质均为煤层气(主要成份为甲烷),属于甲类可燃气体。站内煤层气管道的最高工作压力25MPa,但管道直径分别为10mm、25mm,均小于100mm。因此,本公司CNG常规加气站内的煤层气管道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
(四)应急能力评估
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从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如下:
本公司主要从事压缩天然气的批发、零售,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副经理以及加气站内所有员工均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掌握工艺技术、熟悉现场作业安全、具备组织管理能力。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兼职救援队伍、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但救援人员均为兼职人员,未进行专业的应急救援培训。
本公司地处晋城市城区范围内,紧邻晋城市城区西环路,距离晋煤集团消防救护中心15km左右、距离晋煤集团总医院15km左右,(由于场站位置距市区较近,可根据情况考虑就近社会资源)可满足紧急事故状态下应急救援的需求,可以保证在本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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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应急装备和物质,能够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有效救援;同时可以获得晋煤集团总医院专业的医疗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综上所述,本公司应急救援能力一般,应急救援启动主要是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级别中一般级别事故以下的抢险救援,同时对发生的国家级一般级别及以上级别的事故,可启动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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