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向全体成员反馈实施情况,并在党务居务公开栏向社区党员群众进行通报。 党群民主议事会的具体议事规则:
1、党群民主议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议事会议设主持人1名,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收集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主持召开议事会议,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党群民主议事会活动情况。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因故不能主持议事会议时,可由其指定一名成员主持。
2、社区党组织在征得多数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同意后,确定议事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并于会议召开前一周通知全体成员。议事会成员要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对议题的意见,做好参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3、党群民主议事会必须有不少于五分之四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议事会议形成的议案必须有一半以上成员同意。
4、党群民主议事会采取末位发言制,即会议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鼓励每位成员都能畅所欲言。
5、社区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做好议事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日期、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及商议内容、形成议案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保管。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试行社区党群民主议事制度是一项要求高、任务重的全新工作,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党群民主议事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激发参与热情,为顺利推进民主议事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建立并落实党组织书记负责制,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社区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启动,精心谋划,积极实施。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开展党群民主议事活动作为推进“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与党务居务公开、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及勤廉双述等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使党群民主议事会成为基层党组织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党内党群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