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筹资方式的评价(2)

2019-08-30 21:04

二是债权受让的特殊目的机构。按照各国法律规定和融资实践,特殊目的机构可以分为公司型、信托型、有限合伙型和基金型等不同形式,这些形式分别可以收到不同的税收效果和融资便利,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相关法律限制程度和投资者的熟悉程度,选择最合适的特殊目的机构设立形式。

三是打散债权的破产隔离。破产隔离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申的重要法律创新之一,如果没有特殊的法律保护,特殊目的机构会面临许多难以消除的风险,只有通过在会计制度、经营范围和法律监管等方面做出努力,才能使特殊目的机构真正做到\远离破产\。

四是打散债权的信用升级和评级。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其独特的外部信用升级和内部信用升级方式,经过升级后的资产支持的证券往往具有超过本身价值的信用级别,因此,法律确认了信用评级的法定地位。

五是打散债权的证券化。各国从不同程度上确立了发行资产支撑证券的合法地位,美国作为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不仅采取多种形式发行资产支撑证券,而且在证券法中对此类证券作出许多豁免规定和要求,为资产证券化降低了融资成本,很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2.6对发行债券的个人看法

就债务融资的来源来说,目前国内的手段相对单一,银行成为最主要的来源,这也是中国企业融资难的一个主要的根源。融资既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艺术,对于融资企业而言,最重要两件事,第一,是要认清自己,明确自己的定位;第二,就是结合自己的定位,找到合适的金融工具或者金融工具的组合。而在融资的定位和实施过程中,有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协助会更加事半功倍。

虽然发行债券的资本成本较低,同时也能保障公司的控制权,但通过债券融资还是有很多风险和缺陷。这种风险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可能丧失偿还能力的风险;二是由于举债而可能导致企业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同时债权性融资的风险也要高于股权融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资金不能如数偿还的风险和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当企业不能按期偿债时,将面临丧失信誉、负担赔偿,甚至变卖资产的风险。对有偿债务,企业还将面临不能付息的风险。

因此,在实际的融资操作中,作为融资主体的企业必须考虑到期能否还本付息,以防止融资风险的发生。如果企业预期难以还本付息,只能转向融通资本金。

参考文献

[1]债权融资.融资城[引用日期2013-06-20]. [2]债权融资是什么.法律快车[引用日期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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