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铁路——铁路中心线。 三、 油罐——罐外壁。 四、 加油机——中心线。
五、 装卸油品码头——前沿线(靠船的边缘)。
六、 铁路油罐车、汽车油罐车的装卸油的鹤管——鹤管的管口中心线。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用词; 下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北京设计院 参编单位:商业部设计院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公安厅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陆万林 石国彦 陈考民 欧清礼 李百鹏 张顺德 米富 张连城 杨昭奎 郑寿康 郑智 张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