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专题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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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关于加快推进二环线雄楚立交、珞狮南路改造及配套(原二环线武昌段)工程征地拆迁
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1年 月 日,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光合委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建忠在区机关236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推进二环线雄楚立交、珞狮南路改造及配套(原二环线武昌段)等市重点工程房屋拆迁工作。市桥建集团、区拆迁办、洪山国土规划分局、洪山街、珞南街、狮子山街、青菱乡、武汉家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武汉三青拆迁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为,二环线雄楚立交、珞狮南路改造及配套工程(原二环线武昌段)是市重点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保障雄楚立交、珞狮南路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现将会议议定事项如下:
一、关于湖北省蚕桑试验站征地补偿,可参照城际铁路项目征用华中农业大学土地补偿标准,考虑到湖北省蚕桑试验站地块区位明显优于城际铁路征地范围华农地块区位,对蚕桑试验站按征收土地综合
单价80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根据市勘测设计院出具的勘测图,征收土地面积为120.82亩(其中国有农用地29.21亩,建设用地89.58亩,发证重叠部分2.03亩)计算补偿金额,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关于生产、办公、住宅用途的房屋(含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用于商业经营的,可参照国有商业门面补偿标准或以实际经营面积按每平方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无营业执照的由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所在街审核确认)。
三、根据二指纪要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现场指挥部会议纪要【2011】029号,关于“对于新增房屋可适当给予拆迁费”的精神,结合拆迁实际情况及铁二号线项目对此类问题的处置办法,对于新建房屋可按500元/㎡补偿。
四、关于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的认定,需拆迁户所属单位、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经所在街审核确认。
参加人员:杨建忠 席克记 袁继军 雷金水
李运学 余兆发 李 勇 曾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