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 最低标准
400
表2 某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同负担标准 共付分段 起付标准~5000
5000~10000 10000~15000 15000~30000
统筹支付
担 80% 85% 90% 95%
个人负300
200
20% 15% 10% 5%
(注: 退休人员的自负标准按上述标准70%计算。) 现有某在职参保对象,已连续参保2年,于2010年9月首次因患病住院,在某定点三甲医院就诊,改年度内一次就诊医疗总费用为28.8万元,其中目录外费用0.8万元,请结合以上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分别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应予补偿的费用,以及该参保对象应自负的费用。
提示:
首先将不属于“三大目录”补偿范围内费用剔除,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将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应予补偿金
额(扣除起付线、按比例共担部分及封顶线以上部分),最后按补充医疗保险方案计算补充医疗保险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