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储油(水)池、储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 建筑物内净宽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第一、二部分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补充规定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的,高度超过2.2m的部位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度在2.2m以内的部位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
2利用平屋面楼梯顶层空间的亭子间,按外围水平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3厂房室外操作平台、上料平台,设有围护墙者,按其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设在工业厂房与附属用房之间的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及管道井等,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时,以建筑物轴线为分界线,设在厂房一侧的按厂房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设在附属用房一侧的按附属用房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 上有阳台的底层平台及大于1.5m的挑廊和檐廊的底层走廊,按上部阳台、挑廊和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6 相邻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外墙外侧的附墙烟囱、垃圾道。 2室外金属消防梯。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分人工土方和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每立方米松方折合实方:土方为0.8立方米,石方为0.7立方米。
四、挖桩承台土方时,应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其余桩种不扣)及未回填桩孔所占体积后,乘相应的系数: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系数1.1。 五、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4.5米计算,超过4.5米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4.5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深范围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4.5m时每间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米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地下室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开挖体积时,就按实际开挖何种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系数1.06;单项定额乘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如采用集水井抽水,费用按实计算,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6.采用井点排水,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套用井点排水相应定额。井点管的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7.干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划分,仍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8.基槽、坑长边与短边之比小于3的为基坑,大于3的为基槽,但单项土方沟槽底宽大于3m、坑底面积大于20m2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平基土方套用定额。
六、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包括地下室底板下翻梁及承台的土方)及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下表系数: 坡度(%) 5~10以内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75 2.00 2.25 2.50 系 数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系数1.25,铲运机定额乘系数1.17。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系数1.25,铺设垫板所增加的工料机械费用按每1000m3增加176元计算。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砂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岩、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推一二、类土乘系数0.87。
6.本章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25%时,定额乘系数1.15;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湿土排水费用另计。
7.采用井点排水时,机械土方的湿土含水率按25%以内计算。
8.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含泥砾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碴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系数1.25。 七、石方
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种类别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3.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紒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4.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兩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7.基坑开挖深度以5m为准,深度超过5米,定额乘系数1.09。
8.石方爆破,沟槽底宽大于7米时,套用一般开挖定额;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20m2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0.5。
9.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 八、基础排水
1. 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
空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2. 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末
考虑时,可按轻型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人工土方:
1、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米计算。
3地槽、坑挖土深度自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如原地面标高平均低于设计室外地坪30厘米以上时,挖土深度算至原地面。
4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垫层及放坡重叠部份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5、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按以下方法计算:基础或垫层为混凝土时,按混凝土宽度每边各增加工作面30厘米计算;挖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1米(烟囱、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的,每边增加工作面80厘米。砖基础或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厘米。如同一槽、坑遇有多个增加工作面条件时,按其中较大的一个计算。
6、地槽、坑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设计未规定时按下表方法计算: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米) 放坡系数(K) 说 明 1.2 0.50 一、二类土 1、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以数1.5 0.33 三类土 量多者为放坡标2.0 0.25 四类土 准; 2、放坡起点均自槽、坑底开始; 3、如遇淤、流砂及海涂工程,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 7、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 (1)地槽:V=(B+KH+2C)HL (2)地坑:(方形)V=(B+KH+2C)(L+KH+2C)H+K2H3/3
(圆形)V=πH/3[(R+C)2+(R+C)(R+C+KH)+(R+C+KH)2] 式中:V――挖土体积(立方米) K――放坡系数
B――槽坑底宽度(米) C――工作面宽度(米) R――坑底半径(米) H――槽、坑深度(米) L――槽、坑底长度(米) 8. 填土及弃土工程量
(1)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砖、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基础、垫层工程量。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室内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外高差减地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设计
规定的室内土填土厚度。
(3)弃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
9.挖混凝土管沟槽土方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窨井据点所占长度,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沟底宽度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不明确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管径(mm) 250以内 400以内 550以内 沟底宽度(m) 0.9 1.0 1.3 10.管道沟槽土方深度按分段平均设计地面标高减去管底(包括管壁厚度)或基础底的平均标高计算。管径在500mm者,回填土工程量按每100m管道扣除33㎡计算。 (二)、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开挖范围及有关内容计算。
2.余土或取土运输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需要发生运输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土碾压面积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乘以系数1.1。 4.机械运土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土按铲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重心至弃土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5.机械挖土方全深超过下表深度,如施工设计未明确放坡标准时,可按表列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施工设计未明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时,可参照人工土方标准计算。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M) 放坡系数K 坑内挖掘 坑上挖掘 一、二类土 1.2 0.33 0.75 三类土 1.5 0.25 0.5 四类土 2.0 0.10 0.33 注:凡有围护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再计算放坡系数。 三.石方
1、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槽坑爆破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软石、次坚石20厘米;普坚石、特坚石15厘米。
3.机械明挖出碴运距的计算方法与机械运土运距同。 4.人工凿石、机械凿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四、基础排水
1.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
2.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3.使用天数据以每昼夜24h 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