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神分析与催眠的关系(2)

2019-08-30 23:43

德的回归,决不是一种简单的补充,也不是对弗洛伊德理论进行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通过对弗洛伊德的肯定,创立语言精神分析学。

拉康的精神分析学赋予语言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要性,这种语言重构的结果不仅促使精神分析学本身发生了后现代性转向,而且其影响波及哲学、文学、艺术等诸多领域。拉康对精神分析学的语言学阐释超越了纯医学和科学实证主义的界限,在发展弗洛伊德理论的同时,对自己的理论进行不断的转移和解构,使精神分析理论在后现代语境中不断生成新的意义,推动精神分析的不断发展。4

二、 催眠机理

催眠是一种介于清醒与睡眠之间的特殊的意识活动状态5。此时意识活动虽然存在,但由于大脑皮质被抑制,意识主体失去了对新刺激的鉴别和判断力,从而处在被他

6人支配的地位。催眠技术是指由施术者运用不断重复的、单调的言语或动作等向受

术者的感官进行刺激,诱使其意识状态渐渐地进入催眠状态的技术。在催眠状态下,受术者呈现了一种缩小了的意识分离状态,只与施术者保持密切的感应关系,顺从地接受施术者的指令与暗示。

对于催眠的机制, 许多人曾进行专门研究,试图从心理学、生物学、生理学、神经生理学等角度来探讨,但至今尚无确切的科学依据说明人类催眠现象发生的种种规律。近几十年来,人们对于催眠的研究倾向于用综合模式(即心理、神经生理等模式)理论来解释,不过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下面,就本领域较有影响力的理论作一分述。

(1)催眠的生理学解释。Braid的“视神经疲劳说”与Mc.dougall的“脑部缺血说”站在生理学的角度对催眠的本质与机制进行了探讨。7Braid在经过长期试验观察,发现被催眠者的眼睛总是经闭不能睁开的,他据此提出,催眠状态是由于被试的视神经疲劳引起的,是人为的睡眠。因此,他提倡用“凝视”的方法进行催眠。Mc.dougall认为催眠现象是被试脑部缺血造成的。催眠过程中,当被试被安排静息和少动时,脑部的血液因流向四肢而减少,从而导致眩晕状态,诱发出催眠现象。

(2)暗示理论。暗示理论是由Liebeault & Bernhein提出的,他们认为催眠现象是被试接受施术者的暗示而起的一种念动现象。在实际操作中,他们通常采用言语暗示诱

导的方法,让被试进入催眠状态。这种方法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施术者的威信,也取决于暗示(包括言语、情景)的合理性及与被试主观体验的一致性程度。“暗示论”是较早站在心理学层面解释催眠术的,直到今天仍有许多人坚持这种观点。

(3)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理论。巴甫洛夫认为,大脑是一个庞大的镶嵌式的信号板,它不断接受自然界的刺激而形成阳性条件反射(兴奋)和阴性条件反射(抑制)8。这些兴奋与抑制会产生交互的影响,即一种过程对另一过程的增强性影响,它既可出现于各该过程的位置周围,又可出现于受刺激的同一部位。充分的兴奋条件下,抑制过程的扩散就更广泛,也更深沉;相反,充分的抑制可使兴奋活动更加活跃。巴甫洛夫认为语言是特殊的条件刺激物,它所包含的丰富内容在人脑中形成复杂的条件反射系统。在催眠过程中,施术者先通过暗示诱导引起大脑皮层广范围的抑制,而后使受术者在有意编制的暗示语影响下,诱发出大脑皮质建立特定的兴奋点,从而使受术者进入催眠状态。

(4)意志- 非意志行为模型。近年来,Woody、Sadler等人9在进行催眠研究时综合了现今较有影响的社会认知理论( Social Cognitive Theory)10、分裂经验理论(Dissociated Experience Theory)和分裂控制理论(Dissociated Control Theory),并引进认知神经心理学的双重系统控制模型,对催眠作了新的探讨。社会认知理论把催眠过程中的意志活动概念化为“归因”,认为在催眠中,被催眠者会简单地进行归因来证明自己的催眠行为是“非意志的”,是催眠暗示的效果,而非自己的意愿。分裂经验理论将催眠概念化为“讯息处理过程”,并且不同催眠感受性其讯息处理方式不同。感受性高者尽管能确认自己有意行为,却不能意识到有意行为的自我中介信息。

分裂控制理论认为,催眠会改变行为的基本控制。在催眠中,感受性高者的讯息处理,低级控制与高级控制之间会变得非常独立,行为的低级控制经由催眠者的暗示未能被高级执行控制而直接激活催眠反应。双重系统控制模型假设两个相互补充的系统作为行为的发生和控制中介,低级系统称为“竞争程序”,处理贯彻行为;高级控制系统称为“监察注意系统”,通过调节低级控制系统从而出现非贯彻行为,具有监督功能。此功能进一步提出,个体所体验到的意志行为的程度取决于行为高级控制系统的参与监督程度。根据上述理论,意志-非意志行为模型认为催眠是有差异的个性由于不同的内控系统及其伴随的归因,导致自身的不随意行为。即在催眠活动中,因为不同个体行为监察系统特点的差异表现出催眠感受性的高低,催眠感受性高的人,由

于在催眠师与意志角色有关的暗示语言的作用下,出现行为监察的控制错觉或归因,使行为的低级控制从高级执行控制中分离出来,从而产生非意志性的催眠行为11。

不难看出,上述各种理论是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陈述的,它们之间缺乏一定的逻辑,但又彼此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为我们整合它们来解释催眠机制提供了理论基础。意志——非意志行为模型整合了各学科的相关知识,为我们从心理机制角度解释催眠提供了理论框架。暗示理论显得十分重要,心理的暗示可以导致神经活动和生物学改变及产生生理等方面的变化,这一点已逐渐得到证实。因此,在催眠活动中,它始终是贯穿全程的。条件反射理论为催眠中个体对于暗示讯息的选择及其强化作了很好的注脚。生理学解释理论在诸理论中显得有些另类,无论是神经疲劳论还是脑部缺血说,它们似乎更注重催眠结果的原因解释,而对催眠过程的探讨显得简略。

但也看到,生理反应在催眠中对于加重个体讯息处理系统和行为归因的倾向的作用是明显的。由此,可以把上述理论统合起来。在催眠中,催眠师向被试输入暗示性信息(催眠语言),这种暗示性信息是与被试的意志角色相关的,从而使被试对信息出现暗示性选择。信息通过单调反复地刺激被试的感受器,当这种信息有足够影响力时,与此信息相关的神经区域便会得到相对兴奋, 相反,周围神经区域得到相对抑制(神经兴奋与抑制的交互作用) ,这就更使原先信息得到进一步强化。该强化信息纳入中央信息处理中心后,随着神经反应的生理主观体验的增强和归因的错误,被试会出现心理分离状态,使内控系统的高级监察活动效能降低。此时,加上催眠师后续暗示性信息的强化,便会导致被试出现贯彻行为模式,激发出不随意行为(非意志) ,从而出现催眠反应。

自我催眠。前面的几种情况,都是个体接受外界信息的影响与暗示,使个体在处理信息时出现自我意识水平的降低(即去个性化)出现类催眠反应。与此不同,自我催眠是依仗想象性社会情景,使自我在处理信息过程中激活和强化已有经验,或使当前感受信息暗合想象情景,形成贯彻行为,从而出现类催眠反应。如人们熟知的气功,先让个体进入放松、静默的境地,继而让个体想象小腹处的热感,而一旦个体成功体验小腹部的热感,则随着一呼一吸,热感印象不断加深,个体就会体会到气感。自我催眠的水平取决于个体的想象水平以及感应(自我暗示)想象的水平。它已被人们广泛地运用于医疗、保健及成功训练等方面。

三、精神分析与催眠的关系

可以这么说,精神分析与催眠是相互关联又分属于不同学科的。精神分析学的理论由弗洛伊德建立,通过精神分析,对自己的分析及对他人的分析可以达到催眠的效果。利用精神分析的科学研究成果,可以更好的达到催眠的效果。反过来,催眠自古以来便有之,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精神分析相当于是它的一个合理的解释,并致力于进行更加合理科学的解释。

一言以概之,催眠的过程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讲,就是由意识状态转入潜意识状态。

具体二者如何相互影响,相互关联,又因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神经生理学上二者的关联。巴甫洛夫最先从神经生理学角度对催眠作出了解释,他认为催眠是一般化的条件作用,把人诱导进入催眠状态的刺激性语言是一种单调重复的条件刺激,能使大脑皮层产生选择性抑制,产生从清醒到睡眠过程的过渡阶段,称为催眠阶段。这些受抑制的脑皮质主要位于对语言暗示易感性高的较原始的脑皮质,催眠则类似睡眠。

处于催眠状态下的人,其意识呈现出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这种状态不是意识的丧失,恰恰相反,它是人把分散的精力和想法集中在一起,由于这种高度的集中性,使得处于催眠状态下的人呈现出不受外界干扰的“无意识”状态。

在催眠过程中,受术者与催眠师保持独特的密切的“单线联系”,他遵从催眠师的暗示或指示,并做出反应。受术者的感受性、催眠师的资质与技巧、设备的精密程度等的差异都会影响到催眠的结果。

后来,在研究中发现持续单调的刺激可能会产生抑制或提高催眠易感性后,催眠状态被重新定义为一种脑皮质部分受抑制和部分兴奋的状态。

新分离理论和分离控制理论是当代比较流行的学说:前者认为人的意识是能够分离、变更的,一些催眠现象如痛觉丧失、幻觉等是意识分离强有力的证明; 后者提出催眠诱导会导致额叶对行为控制的减弱,从而对催眠者的语言暗示直接做出行为反应。

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理论体系来解释催眠,但迄今尚未有一种学说足以说明其“本

质”。目前对于催眠本质的研究趋向于综合性的解释模式,认为催眠状态是一个复杂的神经、生理、心理活动过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近几十年来研究者们不断将新的技术,如: 脑电图、事件相关电位、功能性脑显像等运用于催眠研究。与此同时,催眠感受性的心理学研究有了一些进展,主要是围绕催眠感受性与注意、解离、人格等的关系,多种生物学研究技术( 如: 神经心理测验、脑电图、事件相关电位、功能性脑显像、遗传学等) 也运用到催眠感受性的研究之中,发现了某些与催眠感受性有关的生物学证据。

(二)记忆与情感方面二者的关系。催眠术同时可以使受术者在催眠状态下较清晰地回忆起过去事情的细节,催眠所得到的结果被认为是与受术者主观心理相一致的。人在被催眠状态下说出他认为是的内容,不易说谎。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曾提到一个未被证伪的理论,人们大多数的记忆其实是虚构的,因为记忆存储方式是事件的碎片,人们通过一个碎片联想到其它碎片,进而组织记忆,并认为自己的记忆是正确的,而事实上有很多记忆中的东西是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吻合的,而测谎仪却检测不出,因为当事人确实没有“说谎”。然而当当事人被催眠后,经过正确的引导,让他对事件进行回忆,从场景,一些小的细节开始,一直到整个过程都能回顾出来,并且与事实吻合。由此推知,潜意识层面记录了完整的信息,但是不能够有效组合以供意识层面进行使用,于是需要调动这些信息时,需要当事人进入潜意识层面。因此,在许多国家,催眠术常被用在刑事侦查、司法鉴定、心理治疗、精神激励等领域。

催眠可分为自我催眠与他人催眠,自我催眠由自我暗示引起,他人催眠在催眠师的影响和暗示下引起,可以使病人唤起被压抑和遗忘的事情,说出病历、病情、内心冲突和紧张等潜意识层面上的东西,这正是精神分析的目的。可见,“催眠是以人为诱导(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其特点是受术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者丧失12,即使受术者自主进入潜意识,分析自我,即自我精神分析。

所以,概括地讲,催眠过程即是让受术者由意识层面进入潜意识层面,而催眠的目的即是让受术者进行自我精神分析,探寻自己内心深处,即潜意识下的思考。

1

梁宁建. 当代心理学理论与重要实验研究[M] .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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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马维祥:《催眠术》,科学普及出版社1989 年版,第7 ~16、31~34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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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os, N. P. A sociocognitive app roach to hynosis, Theories of hypnosis: Currentmodels and perspectives. The Guilford Press, New York, 1991: 324 - 361. 11

Woody, E. Z. , &Bowers, K. S. A frontal assault on dissociated control, Dissociation: Clinical and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The Guilford Press, New York, 1994: 52 - 7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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