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标准
一、设计管理标准
1、生产矿井的水平、采区设计,由生产矿井负责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进行编制,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生产技术部依照审查意见予以批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复意见执行。因情况变化需要修改设计时,应编制修改设计,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2、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及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政策。
3、作面设计在施工前1个月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机关部门审查后,生产技术部审查意见进行批复。 4、作面施工或回采期间,若遇地质构造等变化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5、团公司没有审查或审查不同意的工作面设计,一律不准施工。 6、水平、采区延深工作,必须编制方案设计。水平延深还需编制初步设计。依照批准的水平初步设计编制的施工图设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依照批准的采区延深方案进行的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报生产持技术部审查备案。
7、水平、采区设计的编制,必须具备下列文件:
1)经地矿部门(或集团公司)批准的矿井地质报告(或采区地质说明书):
2)矿井设计文件,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
设计;
3)矿井长远规划,水平、采区的接续图表; 4)编制设计所需的矿压观测资料。
8、水平、采区方案设计的开拓方案,不得少于两个,以利于论证对比,选出最佳方案。
9、设计部门必须根据矿井的大中小接续安排,作出设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设计部门所需设计资料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1)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理应提前半年提交委托书,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三月提交委托书,掘进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2)机电运输设计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所需机电运输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3)所需通风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 11、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系统构建要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优化采、掘、机、运、通各系统。至少提出两套以上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效果比较,在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报总工程师审定。
12、施工过程中遇条件变化需要更改设计时,由业务部门提出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经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任何人无权私自变更和修改。
13、工作面开采前3个月,设计部门要及时下发便函,通知受采动影响的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设计工作流程图
设计流程图开 始矿井规划结 束生产接续采场设计下发设计委托书回撤设计收集、分析整理 地质资料开采前3个月下发便函委托设计院编制下沉曲线初步设计修改完善设计完善初步设计跟踪管理信息反馈下发相关单位修改后报集团公司会审矿内会审
1、按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矿井规划 2、依据矿井规划编制矿井生产接续 3、根据生产接续进行采场设计
4、采场设计前,必须事先联系,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三月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设计委托书
5、委托书下发后开始收集、分析、整理地质资料 6、进行初步设计
7、初步设计编制完后及时委托设计院编制下沉曲线 8、对编制后的初步设计进行完善。
9、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报矿,由总工程师组织矿内相关单位进行矿内会审
10、对审后的意见、问题进行修改,并完善后报集团公司进行会审。(会审时备好《掘进地质说明书》和《相关曲线图》)。
11、将会审后的意见、问题及时修改后,报集团公司备案并下发相关单位使用。
12、施工期间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同时根据施工单位的反馈信息再进一步完善并优化设计,下发变更设计及设计联系书。
13、工作面开采前3个月下发便函,送交集团公司相关处室及受采动影响的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4、工作面回采结束前(提前1个月)编制工作面的回撤、封闭设计,单个采场设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