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2008?47号
中山大学关于2009年以直接攻博方式
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招生单位:
为了建立和完善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稳定和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校2009年继续以直接攻博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选拔和招收“直博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选拔时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全面考查,要加强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选拔。
二、招生学科、导师和名额
招生学科以基础学科和实验学科为主,其它学科由各院系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导师的科研需求及资助能力而定。
“直博生”占招生院(系)的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同时还需占考生本科学习学校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按照我校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的要求,招收“直博生”的导师须进行相应的科研经费配套投入(五年制)。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负责人等,如有需要,可由本人提名并经过严格考核,自主招收“直博生”一名。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全国“985”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创造性学习和研究的潜能;
4、学业优秀,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分为100分的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6分); 四、选拔程序
1、考生请于9月15日前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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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raduate.sysu.edu.cn/zsw/),填写《中山大学2009年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读博士生申请表》(附件1)(含个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本人特长、学习和研究计划书等)、并按照要求将“申请表”连同成绩单、学术成果证明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交送到所报读的院系;
2、申请者需获得三名拟报读学科领域教授的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拟报读的导师,其它两名为考生本科就读学校的教授),推荐书请于9月15日前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送交报读院系。
3、请各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直博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接收名单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通过且拟同意接收考生的申请材料、教授的推荐书、考核材料以及由院(系)汇总录入的《中山大学2009年拟接收“直博生”公示表》(附件2)于9月22日前集中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上网公示被推荐学生的资料及专家推荐意见,接受评议和监督。
5、学校于9月28日前审批拟录取“直博生”名单并予公布。 五、考核办法
1、各招生院系成立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为主的,不少于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被推荐为“直博生”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可以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式相结合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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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的内容须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特点,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水平和从事实际科学研究的潜能;
3、考核小组须将考核内容、考核成绩(百分制)、录取意见等详尽记录在《中山大学 年以直接攻博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情况表》(附件3)上。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六、网上报名
1、所有拟录“直博生”须参照我校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于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通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bsbm),供拟录取“直博生”网上报名。
2、拟录取的“直博生”报名后须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送交已完成的下列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七、录取纪律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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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博生”的招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涉及学校形象、声誉和学生的利益。接收“直博生”必须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必须坚决抵御不正之风的干扰,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的影响,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维护我校研究生的招生声誉。在录取过程中,对于违反“直博生”招生规定,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2、对所有录取的“直博生”,在入学前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取得“直博生”资格后,本科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 (4)在取得“直博生”资格后至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提交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资格的重要信息;
(7)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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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山大学2009年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读博士生申请表 2、中山大学2009年拟接收“直博生”公示表
3、中山大学 年以直接攻博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学校 教育 博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 通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9月10日印发
责任校对:陈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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