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类型可以称为“刘叔新型”,即严格区分“构词法”和“造词法”,但对目前学界所普遍采用的有关“构词法”的描写和表述的方式大体认同,局部质疑,并予以修订。刘叔新先生认为现代汉语的词的结构方式主要有“单项式”、“合成式”和“特殊词式”三大类,其中“合成式”又分“复合式”、“派生式”和“重复合式”三类,“特殊词式”也分“重派生式”(如:孩子家、老油子、老妈子)、“类复合式”(如:鸭子儿、节骨眼儿、玩儿命、胡子茬)、“多重式”(如:北回归线、山顶洞人、死心眼儿)、“单变式”(如:条条、看看、红红、家家)、“复合变式”(如:干干净净、雪白雪白、活动活动)、“派生变式”(如:绿化绿化、美化美化、软化软化)、“复合复变式”(如:胡里胡涂、慌里慌张、小里小气)。同时,不赞成将“复合式”分为“联合型、偏正型、补充型、动宾型、主谓型”等,理由是“复合词两词素的联结不存在词法的表现手段和语法意义”,“不存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复合词两词素的关联,从性质上说,纯是词汇的现象,是两词素的概念意义相结合而造成的词汇性的结构关系”,“完全使用句法结构的术语来命名本质上是词汇现象的结构方式,是欠妥的,至少就有混淆词汇性的复合式结构和语法的句式结构之嫌”,而建议将“复合式”分为“并联格、质限格、态饰格、支配格、补足格、表单位格、陈说格、杂合格、统量格、重述格”等13。看得出,刘氏对目前通行的有关“构词法”的描写和表述的大的框架是认同的,主要是对复合式的描写提出质疑。而实际上,刘氏的“特殊词式”中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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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占坤、王勤《现代汉语词汇概要》第80页。 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第68~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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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和最后一种其实都可以归为“合成式”;至于说“单变式”、“复合变式”、“派生变式”等实际上并不是“构词法”,而是“构形法”(参见本章之“2、3”);所以刘氏在具体操作中切切实实动了一下手术的也就是“复合式”这一块,然而总给人一种换汤不换药的感觉。对“复合式”这一块描写提出质疑的还有丁全先生(1987)和黎良军(1995)先生。丁先生认为通行的复合式合成词的5种类型——“联合型、偏正型、补充型、动宾型、主谓型”等,“是根据词根之间的语法关系划分的,是用句法的模式去套词法”,显然不合适;而应当根据词根义同词义以及词根义同词根义之间的关系将合成词分为“化合型、加合型、任意型、排斥型和比况型”等5种类型。14黎先生也认为“分析合成词的结构,只能是分析它们的语义结构”,并归纳出汉语合成词的十种语义结构类型:虚素融入式、同义互限式、反义概括式、类义互足式、分别提示式、因果式、物动式、时间顺序式、短语词化式和截取古语式等。15诚如一些学者所总结的那样,他们依然“没有完全摆脱旧有语法观念的束缚,字里行间还不时流露语法构词的阴影”16。
第三种类型可以称为“徐通锵型”, 对目前学界所普遍采用的有关“构词法”的描写和表述的方式予以彻底否定,提出了“语义构辞法”理论。徐先生指出:“一谈起构辞法,人们就会想到述宾式、述补式、主谓式、联合式、偏正式这些名称,认为它是语法结构的一部分。这是仿效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研究汉语而得出来的一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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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全《也谈词的构成》,载《南都学刊》1987年第3期。
黎良军《汉语词汇语义学论稿》第90~111页、142~15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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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在是张冠李戴,可以说是汉语构辞研究中的一个误区。”他认为:“汉语的辞的构造最重要的是语义问题,需要重点弄清楚辞内字与字之间的语义关系。”而“语义与思维的联系紧密。要弄清楚汉语语义构辞的规律,必须联系汉语社团‘比类取象’、‘援物比类’的两点论的思维方式去考察。??这种思维方式的语义表现形式就是:‘1个字义=1个义类Ⅹ1个义象’”。所以“‘1个字义=1个义类Ⅹ1个义象’是汉语编码的基础规则,自然应该成为我们观察汉语语义结构的方法论视角和理论基础”。徐先生据此将汉语构辞法分为两类:一为向心构辞法,构成向心结构,如“酬谢、辞谢、答谢、道谢、感谢、鸣谢、谢谢”等,这种结构“核心字居后,代表义类,同它相组配的前字代表义象,用以描述核心字本身的语义特征”;二为离心构辞法,构成离心结构,如“谢病、谢词、谢恩、谢绝、谢却、谢意、谢谢”等,这种结构“核心字居前,代表义象,看这种语义特征能修饰、管辖哪些义类,而与它相组配的后字则衬托其适用的对象、范围或场合,以使各种不同的义类能通过核心字的语义特征而发生某种横向的联系”。17
显然,徐通锵先生的“语义构辞法”理论是关于汉语构词法研究的一次全新的尝试和探索,也是对目前通行的“汉语构词法”理论的一次巨大的冲击。不管路子是否走得通,就这种脱胎换骨式的探索本身就具有深远的意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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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通镪《语言论》第364页,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同上,第362~385页。 18
在徐先生为北京大学中文系2001级博士生、硕士生开设的“语言学研究方法论”课程中,“语义构辞法”是该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分歧意见最多,争论最激烈的部分,在座的不少博士生、硕士生及访问学者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有认同的,但很少,好象记得只有一个叫赵果的,是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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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是由语素组合而成的,语素之间既存在语法结构关系,也存在语义关系,究竟走哪一条路是一种舍远就近、舍难求易的做法,目前尚不得而知。符淮青先生指出:“构词成分之间的关系和结构类型的分析,是离不开构词成分意义、作用的分析的。至于认为其间存在的是语法关系还是语义关系,或者两种关系都存在,或者是别的关系,我们宁可看作是学术见解的不同,命名的不同。重要的是看一看这种理论和分析的解释能力。”19
3.构词法研究的归属
构词法是否是词汇学应该加以研究的内容?80年代以后恐怕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了,无论是一些词汇学著作,汉语的英语的等等,还是现代汉语教材,一般均会将“构词法”作为词汇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加以讨论,当然我们也注意到还是有学者并没将之列入词汇学的重要问题之一加以关注,20或者依然将之作为语法学问题(且仅是语法学问题)加以讨论。21而在80年代以前的相对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构词法”是否是词汇学应该讨论的话题,是有不同的看法的,相当多的学者将之归为语法学讨论的内容之一,一部国内最有影响的“语
更多的是质疑。笔者也曾用一些“语义构辞法”理论所管不住的例子去请教(实是为难)徐先生,徐先生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告诉我:一种理论是否站得住脚,要看它是否具有解释力,是否能管住大部分;不要怕例外,有少数管不住的例子,可以一个一个解释;我们国内的一些研究者,原本有一些好的想法,可一碰到例外,就缩了回去,不敢说出来,很可惜,这可能也就是汉语言学缺乏自己的理论的一个重要因素。还说,语言现象很复杂,尤其像汉语这样的分析性语言,一种理论没有一个例外几乎是不可能的。 符淮青先生援引徐先生对以“烧”为后字的一群字组(如“红烧、高烧、发烧、火烧、焚烧、燃烧”等)的语义构词法分析为例,指出徐先生的分析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未区分这些语言单位中‘烧’的不同意义,只笼统地说是‘烧’的意义”;二是“由于语言单位构成成分之间意义关系的复杂性,存在从不同角度、不同联系分析的可能性,所以徐的分析不能认为是惟一可能有的分析。在一个语言单位中,后置的成分是不是一定就是核心,前置的成分是不是一定就是修饰这个核心的呢?从不同角度、不同联系上可以有不同的分析”。见符淮青《构词法研究的一些问题》,第三届全国现代汉语词汇学研讨会论文。 19
符淮青《构词法研究的一些问题》,第三届全国现代汉语词汇学研讨会论文。 20
如: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一书是作者给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言专业本科生讲课的一部讲稿,该书就没有涉及构词法的内容。 21
陈光磊《汉语词法论》第1~4页、16~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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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学概论”教材有这么一段话在当时是颇有代表性的:“语法的组合规则包括语素组合成词的规则和词组合成句子的规则,前者叫构词法,它和词的变化规则合在一起叫做词法,后者叫做句法。”22其实,正如“词”既是词汇学研究的对象,也是语法学讨论的对象一样,“构词法”既可以在语法学层面讨论,也可以在词汇学层面讨论,只是讨论的目的、侧重点、切入的角度会有所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另辟蹊径,从纯词汇学的角度、从词的构成成分的语义关系的角度来给“构词法”作一番别样的描写和表述,尤其应该予以倡导和鼓励。
二.现代汉语的构形法 1.构形法及其归属
什么是构形法?构形法是否是词汇学研究的内容?汉语词汇学界也存在着不同的意见。
我们先谈第一个问题。
张寿康先生指出:“构形法主要的研究对象是词形变化。由于现代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所以,构形法主要研究词的重迭、增添辅助词(大部分是助词)、嵌音等方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23
葛本仪先生也指出:“构形就是词的形态变化的问题,一个词通过不同的形态变化,可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词的形态变化的方法就是构形法。”24
武占坤、王勤先生则讲得更明了:“语言里和构词法邻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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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第9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 张寿康《构词法和构形法》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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