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教人字[2007]13号
关于中小学教师在职脱产进修的
管理规定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属各校、县幼儿园: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在职脱产进修学习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选送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二、选送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含2年)教龄。 三、选送原则
(1)骨干教师优先原则。 (2)学科配套原则。 (3)学历提升原则。 四、选送方式
1.带工资脱产进修。2.停薪留职(自费)脱产进修。 五、选送程序
1、当年6月上旬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当年6月中旬任教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根据本校实际提出意见。乡(镇)中小学教师申请脱产进修的,同时还须经所在中心校同意批准。
3、当年6月下旬教育文化体育局根据学校意见通过班子会集体讨论确定预备人选并下发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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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年8月份预备人选到县招考办报名参加入学考试、10月份正式入学考试。
5、预备人选中入学考试合格者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核登记。
6、教育文化体育局将已登记人选送交县有关部门批准。 六、责任和风险
凡是经县政府同意脱产进修的教师在进修前应与教育文化体育局签订《在职脱产进修合同》合同一式三份,本人、任教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局各执一份(合同文本由教育文化体育局统一印制)。
七、脱产进修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1、脱产进修人员在学习期间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等同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2、带工资脱产进修人员的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待遇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3、凡是脱产进修人员在学习期间每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分别向教育文化体育局、任教学校书面汇报本学期的思想学习情况和提交由脱产进修院(校)开具的学习证明、本人学生证、缴款数据。进修期满后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个人学习档案到任教学校及教育文化体育人事股注销脱产进修。
八、其他事项
1、申请非师范类专业脱产进修和逾期申请的教育文化体育局不予受理。
2、未经县政府同意自行参加在职脱产进修的公办教师一律作自动离职。
3、2007年6月以前在职脱产进修的公办教师(名单附后)于2007年8月之前到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股签订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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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上学期开始,每学期结束后1个月内也应向任教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局书面汇报思想学习情况和提交由脱产进修院(校)开具的学习证明。进修期满后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个人学习档案到任教学校及教育文化体育人事股注销脱产进修。
4、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继续进修者,应重新审批。 5、教育文化体育局从2007年8月起建立中小学在职教师脱产进修台帐、进修人员登记卡和进修人员花名册。各任教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也应建立相应的“帐、卡、册”并指定专人负责。
附:
1、寻乌县中小学教师脱产进修学习合同(自费)
2、寻乌县中小学教师脱产进修学习合同(带薪) 3、寻乌县中小学在职脱产进修教师审批表。 4、寻乌县中小学在职脱产进修教师花名册。 5、2007年6月以前在职脱产进修公办教师名单。
寻乌县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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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寻乌县中小学
教师脱产进修学习合同(自费)
甲方:寻乌县教育文化体育局 乙方:申请人
为进一步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申请人)自费到 (学校名称)脱产进修学习,学习时间为 年(从 年 月 至 年 月)。根据《寻乌县中小学在职脱产进修教师管理规定》,申请人(乙方)与寻乌县教育文化体育局(甲方)签订此合同,甲乙双方分别执行下列内容:
1、甲方保证乙方的进修时间,乙方进修期间连续计算工龄(不计算教龄),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符合上级政策有关规定的予以承认。
2、甲方保留乙方的职务、职称和编制,乙方的考核、奖惩、职务(职称)晋级享受与在职在岗公办教职工同等待遇。
3、甲方停止乙方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4、乙方毕业后应回原单位任教,三年内不准调离甲方。如违约,乙方应向甲方缴交2000元以上的违约金。
5、在规定时间,乙方未完成学习或不能毕业的,乙方回原单位任教;甲方扣留乙方全部保证金,并在今后5年内不再选送其脱产进修学习。
6、乙方在学习期间违法乱纪的,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并扣留乙方全部保证金,乙方回原单位等待相关部门处理,未开除职务的,今后甲方不再选送其进修学习。
7、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不能中断脱产进修学习,如遇第8项以外的特殊情况,乙方可提出申请,但必须经脱产进修的学校同意、任教学校核实原因、甲方批准后由甲方开具中断脱产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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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证明证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相关证明回原单位任教,甲方扣留乙方全部保证金,原则上甲方今后不再选关乙方脱产进修学习。
8、每学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时间定为每年的8月1日—8月20日和2月1日—2月20日,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乙方应向甲方主动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本学期学习、思想情况汇报;
(2)在校佐证材料:①学校出具并有班主任签字的学习证明;②开学时本人缴费的凭据(发票);③本人学生证。
(3)最后一个学期结束后还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脱产学习档案。
甲方在对乙方进行考核时,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向甲方提交上述材料或甲方发现乙方伪造上述材料的,甲方立即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扣留乙方全部保证保证、把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乙方的人事关系送县人事劳动部门。
10、乙方毕业后在原单位应连续任教三周年以上(含三周年),未达三周年的,甲方扣留乙方全部保证金,达三周年的,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并给予1000元奖励。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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