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清政府的史实,可与上述史料相互印证。 八、《清实录﹒顺治朝实录》卷五:
(顺治元年甲申五月)壬申,升刑部郎中陈鹏举为山东按察使司佥事河间道;真定府同知程绍孔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宣府口北道。
顺治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也就是程绍孔与上司李鉴一同围剿大顺军并归降清廷后,因功被任命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宣府口北道。
清初沿明制,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另外,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其官阶为正五品,而此前程绍孔所任官职为真定府同知,即知府的副职,官阶为六品。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李鉴与程绍孔斩杀大顺军将军黄应选的时间,几个史料记载都不一样。综合众多史料记载笔者分析认为,应当是五月八日左右比较可靠。
九、清代乾隆八年修撰的《宣化府志》卷二十一“职官四”、民国十一年《宣化县新志》卷十二职官志十一:
分守口北道:仍明制,顺治初列卫山西,康熙三十二年改卫直隶。 程绍孔,陕西略阳人,恩贡,顺治元年任。 张大任,奉天人,顺治三年任。
此段记载与上述《清实录》一致,不再赘述。值得注意的有两点,其一,程绍孔为贡生中的“恩贡”,而非碑文中所说的“岁进士(贡生)”;其二,顺治三年时,程绍孔即不再分守道北口,其后任职情况
不详。
十、《明清档案》顺治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冯圣兆揭帖:
查得张家口堡旧有市圈房屋,商贾贸易其中,岁征课银向供抚赏,于是檄行道臣程绍孔备查。该堡原额官房一百九间半,除披塌外,现在房一百四间半,每间岁该课银陆两,共银六百二十七两,见今催征。
由此段记载可见,至顺治二年(1645)时,程绍孔的官职依然为“道臣”,这和上一条款记载吻合。
依据以上史料,笔者为程绍孔撰写事略如下:
程绍孔,明代万历年间人,家居略阳县金家河镇寒峰村龚家营。崇祯初年以恩贡入仕。崇祯十五年前后任宣府东路通判(六品)、真定府同知(六品)等职,主管仓场粮饷等事务。顺治元年五月初,在真定府曾与宣府巡抚李鉴一起围剿大顺军,因参与斩杀李自成起义军将军黄应选等人有功,被任命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宣府口北道(五品)。顺治三年卸职,其后任职情况不详。
程绍孔之父程英士,为明代略阳贡生,官拜儒学训导,因次子程绍孔封赠朝议大夫。程绍孔之弟程继孔,本邑顺治朝贡生。程绍孔之子程世章,字玉文,承父荫官拜鄱阳知县。其侄程世典,字玉衡,本邑贡生, 官训导。
程绍孔卒后归葬故里。嘉庆二年,白莲教起义波及略阳,为避战乱,程绍孔后人移居甘肃,并将先祖坟墓西迁。道光二十四年(1819),当地人为树立典型,敦风化俗,勉励后生,遂重新为程绍孔撰文立碑。该石碑现仍存于其故里龚家营。
碑石及拓片(局部)
清代乾隆八年修撰的《宣化府志》中关于“同知”程绍孔的记载
清代乾隆八年修撰的《宣化府志》中关于程绍孔分守道北口的记载
民国十一年《宣化县新志》中关于李鉴和程绍孔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