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天然气加气子站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安全设施 - 图文(2)

2019-08-31 11:37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经外观检查有漏气或明显损伤的。

(7)进口气瓶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使用的。

(8)钢瓶首次充装,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六)承担车用燃气钢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规定,并按照原劳动部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

(七)车用燃气钢瓶的检验周期,按正常情况下,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压缩天然气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伤、腐蚀和组合件(限充阀、液位计等)出现故障

,不能可靠工作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八)凡经确定报废的车用钢瓶,应采取切割的方法进行彻底破坏,以防止再次被使用。

九、附则

(一)车用燃气钢瓶及组合阀件和管路附件,若从国外进口,其进口的钢瓶和部件应符合国外的相应标准,并同时也应满足国内标准的要求,经安全性能检验后,方可使用。

(二)车用燃气钢瓶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照原劳动部第8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北京市劳动局。


浅析天然气加气子站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安全设施 - 图文(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7-2018年新北师大版小学二年级数学下册全册教案[新]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