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水压力、注水时间等记录清楚。
六、一般管理规定
(一)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价。只有当采煤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时方可进行回采。
(二)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具备条件的矿井要积极推行沿空留巷和沿空掘巷施工技术,减少防突工程量,保证安全生产。沿空留巷必须制定专项通风、防火技术措施,加强巡检。沿空掘巷必须实测采空区卸压带的有效范围,同时制定防止采空区有害气体涌出及采空区积水探放的措施。
(四)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法;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
(五)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因采取措施在煤体中形成的孔洞,在爆破前应严密封闭孔口,孔内注满水、砂或填土。
20
(六)当发现有突出征兆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
(七)使用防突新技术、新仪器、新设备,必须有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八)在突出煤层煤巷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九)在煤层顶、底板掘进时,必须有严防突出煤层卸压瓦斯突然涌入工作面或误穿突出煤层的安全措施。
(十)清理突出的煤时,必须制定防煤尘、片帮、冒顶以瓦斯超限、出现火源、再次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十一)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后,必须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治突出措施。
(十二)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采用爆破法工艺作业时,必须配备电器维修工,负责爆破前停电、爆破后送电工作,安检工负责监督;突出区域的电器设备,机电科负责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监督检查工作,每2天检查一次,确保电器设备的隔爆性能,并有记录可查。
(十三)突出矿井必须将每季度的防突工作总结于下季
21
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上报公司通风部。
22
第二部分 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公司有关领导 (一)总经理
1. 负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在公司的贯彻落实,执行董事会安全生产决议,对公司瓦斯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突出矿井的防突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公司瓦斯防治专题会议(防突例会),听取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做出工作部署。
3. 负责建立健全瓦斯防治专业机构设臵、人员配备、奖惩办法、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瓦斯防治重大安全生产工程及装备的资金投入、公司的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等重大事项;配备高素质的瓦斯防治人员和先进装备,组织健全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先进有效的管理机制;依照公司确定的瓦斯防治工作目标,负责落实公司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年度瓦斯防治计划的实施。
4. 负责把瓦斯防治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内容;纳入到职工代表大会议程,纳入到职工工资、资金分配办法;纳入到各级创优争先
23
竞赛条件;检查经理层及所辖单位各级领导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决议执行情况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瓦斯防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5. 负责建立公司瓦斯治理专项基金和建立公司瓦斯治理激励机制。
6. 参加公司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并对瓦斯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7. 负责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技术总监
1. 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是公司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 负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定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制定公司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细则和规定,并负责贯彻执行。
3. 负责公司瓦斯综合治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 负责制定重大瓦斯事故的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5.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突出矿井的防突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瓦斯治理动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技术方案;每月组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