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孜矿安全自评估报告(汇总版) - 图文(5)

2019-08-31 12:54

第四节 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主要构成如下: 1、从事安全管理的副总以上领导

矿长朱贵旺、总工程师何勇、采煤副矿长邵洪杰、掘进副矿长徐军林、机电副矿长赵伟、安监处长王贤年、采煤副总赵永青、掘进副总蔡芝会、通风副总周汝洪、机电副总路成国、综采综掘副总王克华、安监主任工程师李之奋、地质副总党保全。

2、下设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安监处:副处长1名,副科长5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调度所:所长1名,副所长3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通防科:科长、副科长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工程科:科长1名,副科长2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 地测科:科长1名,副科长2名。专业技术人员13名。

生产技术科:科长由掘进副总兼任,总工程师助理1名,副科长3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

机电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职工培训中心:主任、书记各1名,副主任1名。专职培训教师6名。 3、生产及主要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采煤:四个二级管理队,掘进:掘进煤巷2个区,开拓3个区,生产辅助:修护一区、修护二区、通风区、抽采工区、信息中心、运输区、保运工区、安装工区、机电工区。各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矿井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分布情况见表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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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1 工程技术人员表

人数 专业 一通三防 地测、防治水 机电运输 采掘 合计 高工 1 2 1 3 7 工程师 5 6 16 22 49 其它 26 9 25 67 127 小计 32 17 42 92 183 二、隐患排查

1、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矿制定了《新庄孜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规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方法及要求。矿安全1号文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是矿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各专业口安全风险评估专题会和全矿安全大检查;二是各专业口长每月开展三次动态旬查;三是基层科区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四是每班开工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及生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五是完善隐患排查激励机制,对发现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鼓励全员参与隐患排查。

矿每月将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建档,由安监处负责跟踪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从重处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做到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2、近三年矿井出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

(1)井下信号集中闭塞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不能满足井底车场及运输大巷运输要求,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51条规定。

整改情况:矿对信号集中闭塞系统进行技术改造。2012年12月31日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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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号井绞车电控使用串电阻方式,属第三批明令淘汰产品。 整改情况:对TKD型绞车电控进行改造。2012年12月31日整改完成。 (3)-612mIV石门B10变电所无独立回风系统。

整改情况:在-612mIV石门C13底板巷处重新施工新变电所,报废B10变电所。新变电所经组织验收合格后于2013年11月29日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2013年~2015年计划施工33道隔断墙,实现与周边小井彻底隔断,从根本上防止小井突水对大井的威胁。截止2014年年底已施工19道隔断墙。受东方煤矿事故影响,井田范围内小井于2014年底已全部关闭,集团公司已召开专题会,由设计管理研究院对剩余的隔断墙进行优化,2015年将按照优化后的隔断墙设计进行施工。

目前矿井所有查处安全隐患均按要求整改完毕。

三、近三年事故及涉险情况

1、近三年发生的伤亡事故

近三年矿井发生伤亡事故一起,为顶板事故,死亡一人,具体见表1-4-2。

表1-4-2 近三年事故统计表

发生时间 2012.5.13 事故类型 顶板 死伤人数(人) 死亡 1 伤 / 备注 2、近三年涉险情况

近三年矿井出现涉险事故共计五起,其中瓦斯超限四起,机电运输一起,具体情况见表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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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3 近三年涉险情况

时间 地点 涉险情况 原因 处理情况 2012.2.5 -784m胶带机巷 瓦斯超限 2012.9.20 56304工作面 瓦斯超限 一、掘进202组副班长高科富,对事故负有现场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离岗培训三个月。 二、掘进202组副队长助理王尔友,对事故负有现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三、掘进二队副队长苏正海,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四、掘进二队队长赵斌,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吕茂林(主持党务工作),对事故均负有领导责任,给予两人降职处分,各处罚款2000元。 五、通风防突科科长何睿,对事故负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六、通风防突科副科长马权,对事故负有部门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1.过断层期间瓦斯处分,罚款3000元。 治理措施不到位,未七、通风区通风1队瓦检员汪汉鹏,对右侧及顶部构造对事故负有瓦斯管理责任,给予离岗煤采取抽采卸压措培训三个月处理。 施,是造成高值瓦斯八、安检科掘进检查组安检员郭德超限的主要原因。 明,对现场施工存在的顶板空峒汇报2.过断层破碎带顶不及时,给予罚款1000元处理。 板管理不到位,未进九、安检科掘进检查组组长王政,对行刷一棚架一棚;发事故负有安全检查不到位责任,给予生抽冒后现场处理行政记过处分,罚款1000元。 不及时,前探梁管理十、安检科副科长孙业尧,负有掘进滞后,导致顶板再次专业安全检查监管责任,给予行政警抽冒,是造成高值瓦告处分,罚款1000元。 斯超限的直接原因。 十一、安检科副科长季晓凯,负有“一通三防”安全检查监管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2000元。 十二、安检科科长方军,负有安全检查监管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1000元。 十三、生产技术科副科长金修如(主持工作),负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十四、通风副总工程师周汝洪,对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五、掘进副总工程师党保全,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十六、安监主任工程师孙全业,对事故负监督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工作面采高3.6m,一、采煤三队班长刘士亮,对事故负且煤层倾角28°,有现场直接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撤未按集政〔2012〕143职处分。 号文规定制订有效二、采煤三队副队长马长树,对事故的防片帮措施,防止负有现场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煤壁大面积片帮措过处分,并处罚款5000元。 21

施针对性不强,回采过程煤壁片帮范围大。 三、采煤三队队长李伟、直属党支部书记于江海,对事故均负有领导责任,给予两人降职处分,并各处罚款5000元。 四、通风区瓦检员陈德超,对事故负有瓦斯监管责任,离岗培训3个月处理。 五、通风防突科副科长张波,对事故负有部门管理责任,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款2000元。 六、通风防突科科长汪义国,对事故负有部门管理责任,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七、安检科采煤检查组安检员朱贵,为当班工作面专职安检员,负有监管责任,给予其离岗培训3个月处理。 八、安检员刘勇、白凤宽、裴治矿,事故发生前,24小时内在事故发生地点,负有连带责任,三人行政警告处分。 九、安检科“一通三防”检查组班长许正华,负责“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工作,对事故负有安全监察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款2000元。 十、安检科副科长季晓凯,分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工作,对事故负有安全监察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款2000元。 十一、安检科科长方军,对事故负有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十二、生产技术科工程师靖可,负责采煤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对事故负有部门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十三、生产技术科科长李远辉,对事故负有部门技术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十四、副总工程师赵永青,负责矿采煤专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十五、安监主任工程师蔡跃章,对事故负监督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56304对应56206一、通风区瓦检员陆正祥,对这起事保护层开采时,未对故负有现场瓦斯监管责任,离岗培训56304工作面采取抽3个月处理。 采措施,保护层开采二、安检科采煤检查组安检员苏新对被保护层保护效春,对这起事故负有现场监管责任,果差;且56304运顺离岗培训3个月处理。 沿划定的有效保护三、通风防突科防突组防突员王君边缘布置,工作面下玉、周保龙、朱延刚,对这起事故均部瓦斯泄放不充分; 负有一定责任,给予三人离岗培训32.该处运顺上向顺个月,各处罚款3000元处理。 层钻孔施工过程多四、通风防突科防突组组长李来军,2012.10.6 56304工作面 瓦斯超限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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