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日常用语缩写 DOC:Document 单证 Booking: 托运单
S/O:Shipping Order 此条理解上有很大不同,有人认为是装货单(即船东确认),又叫关单。有人认为应是托运单
B/L:Bill of Lading 提单
HB/L:House Bill of Lading 货代提单 MB/L(OB/L):Master Bill of Lading (Ocean Bill of Lading) 船东提单(海运单)、主单 SWB:Seaway Bill 海运单 AWB:Airway Bill 空运单 D/O:Delivery Order 提货单 L/G :Letter of Guarantee 保函
Packing List: 包装清单(货主报关时用) Invoice: 发票(货主报关时用)
D/N :Debit Note 借记单,催款单 (找国外收钱时开的)
C/N :Credit Note贷记单 赊欠凭证 (应付国外钱是开的) per-alert :预告 Cargo Manifest: 舱单 L/C: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EIR,(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设备交接单
FCR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货运代理收货凭证 Forwarder:货代 Carrier:承运人
SHPR:Shipper 发货人(托运人) CNEE:Consignee 收货人
CO—Loader: 货代同行 (同行互相拼货,又经常称为CO给同行)
NVOCC: 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 无船承运人
V/V:VESSEL/VOYAGE 船名/航次
ETD:Expected Time of Departure 预计离港时间 ETA:Expected Time of Arrival 预计到港时间 T/T:transit time运输时间 CGO: Cargo 货物 CTRN:Container集装箱
FCL:full container load 整箱. LCL:less container load 拼箱
SOC:shipper owner container,箱主自备箱 (相
对于船东箱 COC )
TEU=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 标箱 FEU=Forty-foot Equivalent Unit CY :Container Yard 堆场
CFS: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货运站 DR :Door 门
POD:Port of Discharge 卸货港 POL:Port of Loading装货港 O/F:Ocean Freight 海运费 S/R:saling rate 卖价 B/R: buying rate 卖价 PP:Prepaid 预付运费 CC:Collect 到付运费 Subject toXXX: 不包括XXX
Via(=by way of =care of =C/O)经由 In transit to 转运至
常见的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
托运单,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它实质是一种“要约”。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2、船东确认货单(Confirmation )
船东确认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实务中通常是货运代理人),表明接受托运人订舱委托的单据,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承诺”。“船东确认”上通常会有提单号(或BOOING NO.)、预配船的船名/航次、预计开航日期、箱型箱量、所靠泊的码头及提箱地点等信息。 3、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EIR )
全称叫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及设备的凭证,兼有发放集装箱的凭证功能,所以它既是一种交接凭证,又是一种发放凭证。交接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货方,据以向区、站领取或送还重箱或轻箱,一箱一单。交接单分“OUT”出场联和“IN”进场联两种,一般一套有3份OUT联和三份IN联。 4、提单(BILL OF LADING)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
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发货人一般也可凭提单相关单证向银行押汇。 提单是货运行业最重要的单据之一。 5、保函 (Letter of Guarantee )
又称保证书,在货运行业中则范围更广。船东或其代理,只要觉得任何操作对其有风险的,都会要求货主货货代向其提供单方的保证,一般都要求体现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出保函的公司负责。货代公司出此函件,要特别小心。一般尽量要求由货主直接出给船东。 6、舱单(MANIFEST)
舱单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并最终发给海关的资料。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详细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 7、帐单
国内的主要是催缴单、对帐单。国外的主要是D/N、C/N等。 8、装箱单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申报资料,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9、报关资料
报关资料是进出口货物向海关报关时所需提交的单据。具体资料根据业务不同而不同。一般包括报关委托书、清单、发票、核销单等。 10、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提货单俗称小提单,是船公司交给收货人凭以向船上或仓库提领货物的凭证。一般提单到目的港要换成小提单办理清关手续,清完关后才能向码头或仓库提取货物。
11、 FCR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 (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
FCR是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代理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一般货运代理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
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
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代理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Mart、K-Mart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代理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代理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
12、海运单 SEA WAYBILL (SWB)
海运单的放货方式在本质上跟电放没有区别,都是凭收货人的公司证明放货。区别是海运单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为客户出正本。不过海运单正本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因为提货根本不用什么正本,一份正本复印件就够了。
对于船公司来说,提单和海运单的差别反映到舱单上,只是舱单上的“BILL TYPE”栏内容的不同。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上“BILL TYPE”栏显示的是“提单”,那么就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或电放放货,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栏是“海运单”,那么就可以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放货。
海运单是一种方便快捷的放货方式,但它同时也是一种对船公司风险较大的放货方式。一般的船公司对SWB控制得都比较严,什么样的客户去什么样的港口用什么样的付费方式能做SWB都规定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