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
推 荐 审 批 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省部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 本表是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 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 本表中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 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集体所属单位等必须填写准确;
五、 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团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
六、 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请认真填写;
七、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八、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须精确到县、区;
九、 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临时性集体,相应选填“是”或“否”;
十、 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不超过2000字,可另行附页;
十一、 本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集集集体体体名性人称 质 数 集体 级别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集体所属系统 集体所属行业 集体所属单位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集体负责人姓名 集体负责人单位 集体负责人单位电话 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拟授予荣誉称号 何时 何地 临时集体标识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职务 集体负责人单位邮编 受过 何种 奖励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基本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 集体所属单位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