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方20m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
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Q(m3/min) 5≤Q﹤10 10≤Q﹤20 20≤Q﹤40 40≤Q﹤70
表2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
工作面日产量Q(t) ≤1000 1001~2500 2501~4000 4001~6000
3、预抽煤层瓦斯的吨煤钻孔量应达到以下要求: 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吨煤钻孔量指标
煤层类别 薄煤层 中厚煤层 厚煤层 容易抽放 0.05 0.03 0.01 可以抽放 0.05~0.1 0.03~0.05 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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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抽采率(%) ≥20 ≥30 ≥40 ≥50 可解吸瓦斯量Wj(m3/t) ≤8 ≤7 ≤6 ≤5.5
较难抽放 >0.1 >0.05 >0.03
当采用穿层钻孔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根据抽采难易程度决定:容易抽采煤层15-20m;可以抽采煤层10~15m;较难抽采煤层8-10m。 4、石门揭煤所达到指标(煤层有突出危险时执行标准)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采用预抽瓦斯方法时,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 (四)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B: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时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C: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
D: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 2、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瓦斯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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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气、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7、建立抽放系统中各种仪器、仪表运转、维护、维修记录。 8、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同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围墙保护。
⑵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 ⑶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⑷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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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严禁使用干式抽采瓦斯泵;水环式瓦斯抽采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三防装置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性能良好,并有记录可查。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的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五)质量技术管理要求
1、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新水平、新采区,必须在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试的基础上作出瓦斯抽放设计。抽采设计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的要求,可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临近矿井参数,抽采工程设计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工作面概况:包括工作面基本参数、顶底板岩性、标高和垂深、四周开采情况、地质构造等,工作面(或抽采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 ⑵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 ⑶抽采方法:钻孔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孔方法及封孔材料,管路连接等内容;
⑷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直径、管材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监测及安全装置等内容;
⑸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新水平、新采区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包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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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
⑵瓦斯基础数据:瓦斯鉴定参数,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 ⑶抽采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采工艺参数;
⑷抽采设备:包括抽采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等内容; ⑸泵站建筑:泵房、供水、供电、供暖、避雷及其他。 ⑹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利用方案、资金概算。 ⑺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
⑻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平、剖面图,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及图纸。 2、瓦斯抽采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 ⑴图纸:
①瓦斯抽采系统图;
②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置图; ③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④钻孔实测成果图; ⑤泵站供电系统图。 ⑵记录:
①抽采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 ②抽采参数测定记录; ③泵房值班记录。 ⑶报表:
①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 ②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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