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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几点思考
作者:许钰川
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6年第12期
摘 要: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国内企业走出去的热情逐渐增强。由于合伙企业通过多层框架设计利用不同地区或国家的政策,帮助境内解决境外商业、融资等模式快速完成海外并购,实现退出收益最大化等优势,逐渐成为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首选方式。 关键词:合伙企业 境外直接投资 监管 一、境外投资管理政策现状 1.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管理现状
1.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号)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7]114号)等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向国资委报送年度投资计划并向国资委报告在年度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和重大投资事项,按规定履行备案或审核等程序。
1.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适用于境内各类法人以新设、并购、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主体提供融资或担保等方式通过其境外企业或机构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
1.3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所称的境外投资是指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1.4国家外汇管理局《摘 要: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国内企业走出去的热情逐渐增强。由于合伙企业通过多层框架设计利用不同地区或国家的政策,帮助境内解决境外商业、融资等模式快速完成海外并购,实现退出收益最大化等优势,逐渐成为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首选方式。
关键词:合伙企业 境外直接投资 监管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等文件所称境外直接投资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全等权益的行为。
综合来看,除了中央企业的流程相对复杂外,其他境内投资主体到境外投资的路径是相对通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