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城管部门负责无主犬、流浪犬的捕捉移送工作,负责对街面无证流动售犬,以及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4、市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患者诊治以及人患狂犬病疫情预防监控的管理工作。
5、宜城街道、环科园建立健全各类小区的养犬管理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养犬市民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和自觉性;建立社区(村)和各小区养犬基础台账和情况反馈制度,对社区(村)辖区内单位、小区居民养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调节因养犬引起的民事纠纷,承担属地政府授予的养犬管理其他工作职责。
6、市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司法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民政部门、旅游部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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