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潍坊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纪实表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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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评估纪实表》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印发的《山东省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与管理办法》、《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制定。
二、各被评估学校要依据《山东省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与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自评,并如实填写《评估纪实表》。
三、表内所称学校定义为县域内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民办),教学点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按初中学校进行评估。
四、A10校长职级制落实作为一票否定项目,只填写自评纪实,不计分。 五、凡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参评资格。 六、本纪实由潍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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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1.1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重要问题;有领导分管并主抓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法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1.2学校有明确的依法治校规划或实施方案,有年度工作领导体计划和工作总结。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依法治校列入1 制和工12 年度考核范围。 作机制 1.3普通中小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高校聘请了法律顾问。 1.4学校设立保障依法治校工作的专项经费或统筹安排经费保障依法治校工作。 2.1依法制定章程,依据章程规定管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2.2依据章程制定完善教育教学、学术、教师、学生、安全、财务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公开、便于查阅。 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建设 2.3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等主体权利义务明确,校长、各管理机构、教职工、学生知晓章程并熟悉有关管12 理制度规定。 2.4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管理制度。公办高等学校有健全完善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健全。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依法设立理事会或监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学校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履行职责。 3 基本办
分值 3 自评纪实 自评 复评 得分 得分 3 3 3 3 3 3 2 3 15 3.1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符合规定。教师、财务医务人3
3 序号 一级 指标 学行为依法规范 分值 二级指标 员具有资格证,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其他学校职工符合上岗条件或具有上岗证。学校与符合规定的人员依法签订聘任合同、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3.2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开除、劝退学生和拒绝接收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的情况。高中一般不得开除学生。学校无无故强迫学生退学、停课情况。 3.3依法加强教职工管理。教师应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严于律己,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不得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教职工无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人格尊严问题,无违法犯罪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无违规从事有偿补习行为,其他学段教师无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行为。 3.4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课程方案计划、专业设置、教材选用征订符合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无设立重点班或擅自设立实验班问题。中小学无违规组织集体补课、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中小学考试、竞赛符合有关规定。 3.5考试招生制度符合国家规定。适龄儿童入学无选拔性考试或附加条件,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公开透明,无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问题。考试招生程序规范,接受社会监督。 3.6学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经费落实到位,建筑物、设施、教学装备、食堂、医院、校车等安全管理制分值 自评纪实 自评 复评 得分 得分 3 3 2 2 2 4
序号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并落实到教职工、班级、学生。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有专人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文明、健康、安全,无安全隐患和违法营业场所。 4.1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4.2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分值 自评纪实 自评 复评 得分 得分 3 机构、制度健全,正常开展工作。 3分 民主管4 理 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10 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4.3学生组织健全并发挥作用。 4.4中小学建立了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建议;高校定期就学校教育教学等重大决策听取师生意见。 5.1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继续教育、职务评聘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校务公开制度健全,正常开展工作。 3分 2 2 4 4 教职工权益全部落实 教职工权益全部落实 4分 4分 5 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5.2教职工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带薪休假等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13 5.3教职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对学校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依法享有控告权、检举权、申诉权。 5.4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及学校处理行为符合法规政策和规定程序。 2 制度建立健全 2分 3 3 制度建立,正常开展工作 3分 6 依法保障学生12 6.1尊重学生人格,依法保障学生人身权、财产权,不得侵害学生隐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