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糖尿病问题的综述论文学士学位论文(3)

2019-08-31 21:28

3.对孕妇的影响:a.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流产发生率达15%~30%。b.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较非糖尿病孕妇高2~4倍。GDM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可能与存在严重胰岛素抵抗状态及高胰岛素血症有关。c.感染是糖尿病主要的并发症。未能很好控制血糖的孕妇易发生感染,感染亦可加重糖尿病代谢紊乱,甚至诱发酮症酸中毒等急性并发症。d.羊水过多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其原因可能与胎儿高血糖、高渗性利尿致胎尿排出增多有关。e.因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几率增高。f.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由于妊娠期复杂的代谢变化,加之高血糖及胰岛素相对或绝对不足,代谢紊乱进一步发展到脂肪分解加速,血清酮体急剧升高,进一步发展为代谢性生酸中毒。g.GDM孕妇再次妊娠时,复发率高达33%~69%。远期患糖尿病几率增加,17%~63%将发展为2型糖尿病。

4.对胎儿的影响:a.巨大胎儿发生率高达25%~42%。其原因为孕妇血糖高,胎儿长期处于母体高血糖所致的高胰岛素血症环境中。促进蛋白、脂肪合成和抑制脂解作用,导致躯干过度发育。b.胎儿生长受限(FGR)发生率为21%。妊娠早期高血糖有抑制胚胎发育的作用,导致孕早期胚胎发育落后。c.易发生流产和早产。早产发生率为10%~25%。d.胎儿畸形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严重畸形发生率为正常妊娠的7~10倍,与受孕后最初数周高血糖水平密切相关,是构成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

5.对新生儿的影响:a.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高。b.

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脱离母体高血糖环境后,高胰岛素血症仍存在,若不及时补充糖,易发生低血糖,严重时危及新生儿生命。

妊娠糖尿病的症状特点为患者妊娠期有多饮、多食、多尿症状,或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感染反复发作,孕妇体重>90kg,本次妊娠并发羊水过多或巨大胎儿者。

妊娠糖尿病的检查方法可分为四种:

1.尿糖测定:尿糖阳性者不要仅考虑妊娠期生理性糖尿,应进一步做空腹血糖检查及糖筛查试验。

2.空腹血糖测定: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可诊断为糖尿病。

3.糖筛查试验: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GDM筛查,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其后1小时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阳性,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4.OGTT:多采用75g糖耐量试验。指空腹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其正常上限为:空腹5.6mmol/L,1小时10.3mmol/L,2小时8.6mmo1/L,3小时6.7mmol/L。其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1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多为糖尿病家族史、年龄>30岁、肥胖、巨大儿分娩史、无原因反复流产史、死胎、死产、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儿分娩史、胎儿畸形史等。

关于妊娠糖尿病的治疗:

1.糖尿病患者可否妊娠的条件:a.糖尿病患者于妊娠前应确定糖尿病严重程度。D、F、R级糖尿病一旦妊娠,对母儿危险均较大,不宜妊娠。b.器质性病变较轻、血糖控制良好者,可在积极治疗、密切监护下妊娠。c.从孕前开始,在内科医师协助下严格控制血糖值。

2.糖代谢异常孕妇的治疗:a.妊娠期血糖控制满意标准:孕妇无明显饥饿感,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mmol/L;餐前30分钟:3.3~5.8mmo1/L;餐后2小时:4.4~6.7mmol/L;夜间:4.4~6.7mmol/L。b.饮食治疗:饮食控制很重要。理想的饮食控制目标:既能保证和提供妊娠期间热量和营养需要,又能避免餐后高血糖或饥饿酮症出现,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c.药物治疗:对饮食治疗不能控制的糖尿病,胰岛素是主要的治疗药物。d.妊娠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在监测血气、血糖、电解质并给予相应治疗的同时,主张应用小剂量正规胰岛素O.1U/(kg·h)静滴。每1~2小时监测血糖一次。血糖>13.9mmol/L,应将胰岛素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静滴.血糖≤13.9mmo1/L,开始将胰岛素加入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酮体转阴后可改为皮下注射。

3.孕期母儿监护: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妊娠第10周。妊娠中期应每两周检查一次,一般妊娠20周时胰岛素需要量开始增加,需及时进行调整。每月测定肾功能及糖化血红蛋白含量,同时进行眼底检查。妊娠32周以后应每周检查一次。注意血压、水肿、尿蛋白情况。注意对胎儿发育、胎儿成熟度、胎儿胎盘功能等监测,必要时及早住院。

4.分娩时机:原则应尽量推迟终止妊娠的时间。血糖控制良好,孕晚期无合并症,胎儿宫内状况良好,应等待至妊娠38~39周终止妊娠。血糖控制不满意,伴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子痫前期、严重感染、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应及早抽取羊水,并注人地塞米松促胎儿肺成熟,胎肺成熟后应立即终止妊娠。

5.分娩方式:妊娠合并糖尿病,有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对糖尿病病程>10年,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有死胎史的孕妇,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6.分娩期处理:a.严密观察血糖、尿糖及酮体变化,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加强胎儿监护。b.阴道分娩,临产时情绪紧张及疼痛可使血糖波动。胰岛素用量不易掌握,严格控制产时血糖水平对母儿均十分重要。临产后仍采用糖尿病饮食。产程中一般应停用皮下注射正规胰岛素,静脉输注0.9%氯化钠注射液加正规胰岛素,根据产程中测得的血糖值调整静脉输液速度。应在12小时内结束分娩,产程过长增加酮症酸中毒、胎儿缺氧和感染危险。c.剖宫产,在手术前一日停止应用晚餐前精蛋白锌胰岛素,手术日停止皮下注射胰岛素,一般在早上监测血糖、尿糖及尿酮体。根据其空腹血糖水平及每日胰岛素用量,改为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术后每2~4小时测一次血糖,直到饮食恢复。d.产后处理,产褥期胎盘排出后。体内抗胰岛素物质迅速减少,大部分GDM患者在分娩后即不再需要使用胰岛素,仅少数患者仍需胰岛素治疗。e.新生儿出生时处理,新生儿出生时应进行血

糖、胰岛素、胆红素、血细胞比容、血红蛋白、钙、磷、镁的测定。尤其是孕期血糖控制不满意者需给予监护,重点防止新生儿低血糖,应在哺乳开始同时,定期滴服葡萄糖液。

(4)继发性糖尿病等其他类型的糖尿病:即除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和妊娠糖尿病以外其他类型的糖尿病。其中继发性糖尿病是指由于已知的原发病所致的慢性高血糖状态,糖尿病是这些原发疾病的一种并发症。一般而言,在原发病得到根治后,继发性糖尿病可以痊愈。

常见的继发性糖尿病可分为三类:

1.胰腺疾病与继发性糖尿病:胰腺除了分泌胰液参与消化蛋白质、脂肪外,也是胰岛素的内分泌器官。胰腺的严重病变可以造成胰岛素生成和分泌障碍,引发糖尿病。

2.药物与继发性糖尿病:某些药物可以引起糖耐量受损甚至糖尿病,常见的药物有利尿剂、糖皮质激素、口服避孕药以及某些降压药等。但是,药物引发的高血糖发生率较低,除了药物因素外,患者本人的内因也起着一定作用。

3.内分泌疾病与继发性糖尿病:a.生长激素瘤:这是由于生长激素分泌过多引起的一种综合征,在儿童发病可以表现为巨人症,在成人发病则表现为肢端肥大症。b.皮质醇增多症:这是由于肾上腺增生或肿瘤分泌过多的皮质醇所引起的综合征,表现为向心性肥胖、高血压、糖尿病等。c.醛固酮增多症:这是由于肾上腺分泌过多的醛固酮,造成高血压、低血钾,低血钾可以损害胰岛的分泌功能,从而发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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