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全面促进县级党校建设和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发【2008】13号)、《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豫发【2008】24号)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县级党校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县级党校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重要意义。 县级党校肩负着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培养党的基层理论队伍的重要使命。扎实推进县级党校改革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基层党员干部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大规模培训基层干部,培养造就推进中原崛起骨干力量,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精神,努力开拓全省县级党校工作新局面的迫切需要。
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局意识、党的意识、创新意识、勤俭意识和纪律意识作为党校办学之魂、治学之道、立校之本、强校之基,坚持
党校姓党、党校党办,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从严治校,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全面促进县级党校的建设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河南发展新跨越、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㈢工作目标。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为契机,努力实现县级党校改革发展的“六个新突破”,即整合教育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在改革办学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完善教学布局、创新教学方式,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实现新突破;汇集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在实施人才强校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制度规范、实行科学管理,在落实从严治校上实现新突破;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在提供基础保障上实现新突破;加强理论武装、凝聚智慧力量,在服务科学发展上实现新突破。通过不懈努力,力争使全省县级党校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全面落实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㈣设置分校。把县级党校作为省辖市委党校分校,现有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经费供给渠道、工作职能不变,挂县(市、区)委党校和省辖市委党校分校两个牌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以县级党校为依托,对辖区内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组建面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可同时挂新农村建设学院或社区建设学院牌子。
㈤强化管理。县级党校实行县(市、区)党委和省辖市委党校双重管理,领导班子由县(市、区)党委主管、省辖市委党校协管,县(市、区)党委调整党校领导班子时,除校长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应征得省辖市委党校同意。分校的常务副校长可列席省辖市委党校党委会或校务委员会会议。县级党校调整编制、调进人员以及教师职称评审等,应经省辖市委党校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㈥统筹教学。省辖市委党校协同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党校,建立市县党校教学统筹工作机制,以积极整合拓展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升县级党校办学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实行教学业务“六统筹”:即统筹班次学制,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科学统筹各分校班次、学制设置;统筹教学计划,按照市县工作大局和年度培训任务,统筹制订各分校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统筹教学内容,把政治理论培训、党性作风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培训,统一开发一批符合需求、各具特色、质量较高、实用性强的培训课程;统筹教学研讨,定期组织省辖市委党校和分校领导同志、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统筹师资调配,探索建立优秀教师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在全市党校系统内实行主体班次教学专题申报和竞争试讲制度,让优秀教师跨校授课;统筹教学评估,定期对分校办学能力、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促使分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㈦开展评估。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按照省里制定的办学质量评估标准和办法,由省辖市委党校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党校工作进行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从严掌握的原则,评估合格的县级党校,由省辖市委报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其规格由省辖市委确定。 三、准确把握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的方法步骤
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从2009年7月开始,2010年6月结束。具体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如下:
㈧组织专门力量。各省辖市要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有关领导同志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强对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完成时间:2009年8月。
㈨制定工作方案。各省辖市要认真搞好调研,重点了解和掌握市县党校办学情况、干部教师队伍情况、培训资源及教学能力、培训对象及任务要求等,准确把握县级党校的改革意愿、改革方向和发展需求。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党校改革的工作目标,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分解任务、规定步骤、强化责任,确保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完成时间:2009年8月。
㈩进行分校挂牌。按照设置分校的要求,在县(市、区)委党校加挂省辖市委党校分校牌子。 完成时间:2009年9月。
(十一)推进统筹教学。省辖市委组织部和党校要积极发挥作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加强系统业务指导,整合优质教学资源。要成立“六统筹”教学工作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党校系统的整体优势,统筹安排市县党校教学工作,切实提高县级党校的培训质量和办学水平。
完成时间:2009年秋季学期基本完成,2010年春季学期规范完善。
2010年6月底前,各省辖市将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
四、努力促进县级党校的建设和发展
(十二)着力服务大局。着眼大局、研究大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发展战略、重大科学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开展党校工作,使党校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贴得紧密、帮得有力,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提高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在充分发挥作用中扩大党校影响、提高党校地位。 (十三)加强班子建设。县级党校校长一般由县(市、区)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要选好配强县级党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常务副校长,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的优秀干部选进领导班子,决不能把党校作为照顾性安排干部的地方。
(十四)实施人才强校。积极推进党校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今后县级党校选调的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尽快改变县级党校教研人员比例过低的状况,力争5年内达到70﹪以上。建立培训师资库,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