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的配套法规,有关资料齐全。
2、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六、除四害
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主管部门达到下列规定要求:
1、各部门、各项目部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2、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充分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4、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现场随机检查:
1、灭鼠:饮食店、粮库等重点单位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不超过2%。
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灭蚊:室内和院内的存水容器积水中蚊幼虫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 下水道、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或蛹阳性率≤3%。
3、灭蝇: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蝇数不超过3只;冷荤
间、熟食柜橱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防蝇设施不合格的房间不超过5%。
室内生活垃圾盛放容器,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房、通道),居民区外环境,室内外公厕,蝇幼虫和蛹的检出率小于3%。
4、灭蟑:平均每阳性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或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卵鞘房间不超过2%,阳性房间平均活卵鞘不超过4只。
地下室(地下通道)、暖气沟、下水道等处,蟑螂成、若虫和卵鞘侵害分别不超过3%和2%。
在进行检查时,同时查看蟑迹,有蟑迹(空卵鞘、蟑尸等)的房间不超过5%。
努力完成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临时任务,切实抓好本项目部的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调研、考核。 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良好;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禁“场外场”、无证、占道经营。 七、环境保护
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0.250毫克/立方米。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南通四建御景湾项目部
5、创卫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为全面做好建筑工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使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创卫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
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建筑工地创卫工作。
文明施工管理
(一)场地管理。
1.施工现场围档必须采用钢制彩板,围挡应牢固、整洁、美观、无破损。
2.工地应按规定设置大门,出入口内外应保持清洁卫生,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硬化。
3.工地进出车辆应采取清洗或遮盖措施,严禁对工地出入口周边干道造成污染。
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污染,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综合管理
1.建立门卫制度,门卫应佩带袖标,坚守岗位。 2.施工现场职工应统一着装,佩带胸卡。 3.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标识明确。
4.现场要设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卫生清扫和保洁。 5.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 (三)食宿管理
1.无通铺现象,床铺统一,被褥叠放整齐。室内严禁私 乱接电线,禁止私自使用家用电器。
2.必须设置开启式窗户,窗户玻璃洁净,室内空气流通, 夏季悬挂窗纱和布帘,有防蝇蚊措施。
3.室内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剩菜、剩饭在宿舍内存放,宿舍门口应设置鞋架,门外要设置垃圾桶。
4.食堂制作间、储藏间、就餐间应分别设置,墙面、地面平整光洁,食品、餐具存放要卫生、安全。
5.炊事人员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且持证上岗。 6.食堂不准住宿,不准堆放其它材料,食堂外应设置泔水桶,并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有条件的要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设专人定时清扫清理,定时消毒。 (四)安全生产管理 (1)工程实体管理:
1.实行封闭施工,脚手杆用油漆涂刷,安全网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