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变更申请表与对应的审批单编号一致,采用合同编号+顺序号的编号方式。
3.5各部门(单位)参与变更管理人员,必须签署明确意见,且均是代表单位参与,签字处均须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3.6变更签证单均必须由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送签,不得安排施工单位资料员等建设单位以外的人员送签。
3.7一类、二类变更申请表及审批单一式三份,均为原件,其中建设单位持一份、施工单位持一份、建设发展局持一份,并由建设单位将相关资料复印交投资评审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
3.8所有负变更均须将相关资料交建设发展局总工室备案。
4.职责划分
4.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为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收集构成变更的所有依据、资料、现场照片等;研究变更原因,出具变更方案,判断变更类别;初步判定导致变更的责任归属,并提出对责任单位的履约处理意见;统筹协调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设各方工作关系;对变更中涉及需要询价的材料、设备组织各单位(部门)进行询价;审批三类变更。
4.2建设局:负责对一、二类变更技术方案部分进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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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可行性审查;组织各部门、专家对变更方案进行论证;判定导致变更的责任归属,确认建设单位对责任单位履约处理意见;配合抽查三类变更。
4.3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一、二类变更造价估算进行审查;对一、二类变最终变更方案进行造价核算及现场计量确认;配合抽查三类变更。
4.4纪检监察审计室:参与一、二类变更的跟踪监督,对所有变更进行抽查审计;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变更管理中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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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工程变更申请表
申请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责任人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金额 项目 资金 情况 变更 原因 及 责任 归属 累计变更金额 (不含本次) 万元 % 编 号 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本次变更金额 (预估) 万元 % 变更 内容 申请 单位 拟办 意见 管委会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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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一类变更审批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核定 变更 内容 申请单位 意见 建设发展局 意见 投资评审 中心意见 纪检监察 审计室意见 管委会分管 领导意见 管委会主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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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二类变更审批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核定 变更 内容 申请单位 意见 建设发展局 意见 投资评审 中心意见 纪检监察 审计室意见 管委会分管 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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