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业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7、认真参加和组织环境科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将科研工作作为业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8、不断提高自己的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和提高分公司的技术成果质量,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9、关心职工思想和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搞好内部团结,不断提高加强分公司凝聚力,完成好各项目标工作。
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1、乙方在聘约期内,可以使用总公司的各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但必须对外保密,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保守商业秘密,维护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的集体利益。 2、乙方离开公司,仍有义务保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3、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包括市场信息、客户信息、方案、可研、图纸、财务资料等,包括书面载体、电子载体、形式的所有资料。
四、聘约的解除与中止
1、本聘约有效期自2007年10月19日至2009年4月30日;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聘约或罢免乙方:
(1)违法违纪、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规范操作项目且经教不改; (2)不履行聘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按时向甲方交纳规定的费用; (3)严重损害、侵占**有限公司的集体利益及分公司人员的公众利益; (4)乙方收到分公司四分之三以上职工以事实为依据的不信任提案; (5)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分公司各方面工作难以为继。 五、其他
1、各分公司工资视其经营业绩发放。分公司经营有余额的,具体工资发放数额由分公司内部确定,经理签字后提交财务部,出现亏损的分公司,第2个月起,公司借支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分公司内一切开支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借支部分在有盈余时返还,所欠工资在有盈余时补发;连续6个月亏损,可解除负责人聘约,本单位内推选或公司总部派新任负责人,新任负责人如果上任后6个月仍不能扭亏,则将亏损款(新旧合计)分摊到部门内职工进行整合,如果无法产生新经理,则直接整合。整合不到其他业务部门的职工按待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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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负债的员工转入其他分公司,其负债一并转入。
3、对于人均年上交公司管理费(包括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超过50万元的分公司,超出部分的 20%作为奖励返还给分公司;人均年上交公司管理费(包括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超过70万的分公司,超出部分的30%作为奖励返还给分公司。 对于人均年上交公司管理费超过50万元的分公司,承包期满按上缴管理费数额排序,公司分别奖励排序前三名部门负责人10万元、8万元、6万元。 六、附则
1、本聘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聘约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