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磅员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细
心、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更不能接受吃请,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司磅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3、爱护衡器仪表,及时清扫维护和保养,熟练掌握磅秤的操作规程及有关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协调车辆按要求上下磅,做到计量准确无误。严把计量关,做到手勤、眼勤。车辆过皮重、毛重时要仔细检查,坚决消缺堵漏。
5、严格按规定填写票据和台帐,做到内容齐全、准确、字迹、印章清晰、工整、无涂改。严禁错乱顺序使用或外借、涂改、撕毁。计量的帐、卡、表要求数字准确、清晰,数据真实、可靠,如有不实,追究相关岗位人员责任。
6、遵纪守法,严格按规定程序验证、填写、传递票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7、爱护磅房设备,做好磅房“三防”工作:防火(离开磅房应切断所有电源,会使用消防器材);防盗(关、锁好门窗);防雷(检查接地线是否完好,特别是雷电天气更要精心维护,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室内及磅秤的卫生管理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司磅员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8、司磅员不得中途串岗、溜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发现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9、所有物资计量时,必须每车、每次过皮,严禁一次性记录车皮,如对公司造成损害追究在岗人员责任。
10、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岗位技能。
1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司磅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司磅员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负责物资的计量工作。司磅员必须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知识及计量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按《冶金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第3条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4条 严格执行衡器安全操作规程和衡器使用保养制度。
第5条 工作前,首先应检查衡器周围是否有异物,发现情况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汇报,排除后方可过车计量。
第6条 启动计量设备时严格按照衡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得私自乱启动。
第7条 微机系统和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向有关专业人员汇报处理,不能私自操作。 第8条 严禁非计量车辆或载重超过衡器最大限额的车辆上衡。 第9条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
第10条 工作期间严禁闲人进入操作室,工作完毕离开时要拉闸断电。 第11条 保持衡器的清洁卫生,确保衡器称量的准确性。 第12条 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13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4条 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未按《冶金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未认真严格执行衡器安全操作规程和衡器使用保养制度,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工作前,未对衡器进行检查,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未严格按照衡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或私自乱启动,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微机系统和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时,未及时向有关专业人员汇报处理,私自操作,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非计量车辆或载重超过衡器最大限额的车辆上衡,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不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的,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工作期间有闲人进入操作室,工作完毕离开时未拉闸断电,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衡器的卫生差,影响衡器准确性,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未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的,司磅员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北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