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理论学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介: 1、2003年10月28日通过。
2、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安全),提高通行
效率(畅通)。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 3、实施的原则:依法管理、方便群众。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下属车辆管理所。
二、道路交通信号:在道路上约束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特定信号。包括交通信
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信号。不包括警灯、交通信息板。 1、交通信号灯:
(1)红灯亮表示禁止通行,停在停止线以外; (2)绿灯亮表示允许通行;
(3)黄灯代表警示,黄灯闪烁时确保安全可以通行;黄灯亮时禁止通行,但
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图中白色实线为停止线)。 (4)车道灯(箭头灯),绿色箭头朝上(左、右),允许直行(左转、右转),
红色箭头灯或叉行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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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禁止行人通行,绿灯亮准许行人通行,绿灯闪烁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抓紧时间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禁止通行。
2、交通标志:指示标志(蓝色)、指路标志(蓝、绿色)、 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红色)、旅游标志(褐色)、辅助标志(黑白色)、道路施工安全标志7种。
(1)蓝色:指示标志,指示方向、路线。
直行
直行和向左转
弯
向左转弯 向右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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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只准一切表示只准一切车表示只准一切表示只准一切
车辆直行和向
车辆直行。此标辆向左转弯。此车辆向右转志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标志设在车辆必弯。此标志设左转弯。此标志须向左转弯的路在车辆必须向设在车辆必须口以前适当位置。
右转弯的路口直行和向左转以前适当位置。
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直行和向右转
弯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
靠右侧道路行靠左侧道路行向左和向右转弯
驶 驶 表示只准一切车表示只准一切表示只准一切辆向左和向右转车辆靠右侧道车辆靠左侧)道
右转弯。此标志弯。此标志设在路行驶。此标路行驶。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右转
车辆必须向左和志设在车辆必设在车辆必须向右转弯的路口须靠右侧行驶靠左侧行驶的
弯)的路口以前以前适当位置。 的路口以前适路口以前适当适当位置。
当位置。
位置。
步行
立交直行和左立交直行和右转转弯行驶
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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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岛行驶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
表示车辆在立交表示只准车辆表示该街道只处可以直行和按靠右环行。此供步行。此标志图示路线右转弯标志设在环岛设在步行街的
左转弯行驶。此行驶。此标志设面向路口来车两端。 标志设在立交左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在立交右转弯出方向适当位口处适当位置。 置。
鸣喇叭 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必
最低限速
单行路向左或
向右
单行路 直行
表示机动车驶入表示一切车辆表示一切车辆前方道路之最低向左或向右单单向行驶。此标
须鸣喇叭。此标时速限制。此标向行驶。此标志设在单行路志设在公路的
志设在高速公路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
急转弯处、陡坡或其他道路限速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 等视线不良路段的起点。
路段的起点。 处的适当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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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路先行 会车先行 人行横道 右转车道
表示干路先行,表示会车先表示该处为专表示车道的行驶
此标志设在车道行,此标志设供行人横穿马方向。此标志设以前适当位置。 在车道以前适路的通道。此在导向车道以前
直行车道
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
机动车行驶 当位置。
标志设在人行适当位置。 横道的两侧。
直行和有转合
公交线路专用车
分向行驶车道
用车道 道
表示车道的行表示车道的行表示该车道专供驶方向。此标驶方向。此标本线路行驶的公志设在导向车志设在导向车交车辆行驶。此道以前适当位道以前适当位标志设在进入该置。
置。
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处以前适当位置。
机动车车道 非机动车行驶 非机动车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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