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立铁岭市,以铁岭县的银州镇,龙山公社的园艺、辽海屯、前八里、后八里、七里屯、大岗子6大队,平顶堡公社的地运所、柴河东、柴河西3大队,汛河公社的英城子大队和地区种畜场的殷屯、山咀子、周安屯、顾官屯、官根窑、树芽屯、茨榆台、老官台、房身、八家子、何家屯、左家沟、温家子、桑园岭、团结、胜利、前进、茨沟、山东、帽山、红旗21大队为其行政区域。
◎抚顺县驻地由抚南公社石文厂村迁至抚顺市。
1980年底,辽宁省辖2地区、10省辖市,43县、2市、2自治县、42市辖区。
★将朝阳县七道泉子公社山咀、北三家、新地3个生产大队,西大营子公社哨口大队,凌北公社新荒地生产队和边杖子公社大西山生产队,划归朝阳市管辖。(1980年1月31日国务院批复)
★1980年4月15日国务院批复:
1.恢复辽阳县,以辽阳市首山区所辖的首山、沙岭等22个公社(镇)的行政区域,为辽阳县的行政区域。辽阳县由辽阳市领导。
2.设立灯塔县,以辽阳市灯塔区所辖的灯塔、邵二台等15个公社(场、镇)的行政区域,为灯塔县的行政区域。灯塔县由辽阳市领导。
3.将辽阳市首山区首山公社蛤蜊河、方双树、水泉,沙岭公社贾双树、望宝台、唐庄子、小祁家、石桥子、朝光,小屯公社峨嵋、前进等11生产大队,划归辽阳市郊区领导。 ◎丹东市郊区更名为振安区。(辽宁省人民政府1981年3月8日批准)
1981年底,辽宁省辖2地区、10省辖市,43县、3市、2自治县、42市辖区。铁岭地区 驻铁岭市 2市 6县
铁岭市 铁法市 铁岭县(铁岭市) 开原县(开原镇) 西丰县(西丰镇) 昌图县(昌图镇) 康平县(康平镇) 法库县(法库镇)
★旅大市改称大连市。(1981年2月9日国务院批复) ★设立铁法市。以铁法矿务局领导的调兵山、大明2个镇和南岭、东调兵山、大明、兴隆屯、尚三家子5个大队,铁岭县的晓明公社,和蔡牛公社的张庄、汪荒地大队,大青山公社的腰堡大队,法库县的调兵山、兀术街、泉眼沟、前峪、后峪、高力沟、胡家窝堡、锁龙沟8个大队,为铁法市行政区域。铁法市委托铁岭行署领导。(1981年9月21日国务院批复)
1982年底,辽宁省辖2地区、10省辖市,43县、3市、2自治县、44市辖区。 ★将锦西县的南票镇和沙窝屯公社合并改设为南票区;葫芦岛镇和稻池公社的稻池、玉皇阁、齐家屯、岔沟、毛家屯、茨山、南荒地、跃进8个大队以及先锋、望海寺2个渔业大队合并改设为葫芦岛区,均划归锦州市领导。(1982年8月13日国务院【国函字168号】批复) ◎锦州市郊区更名为太河区。(辽宁省人民政府1982年9月9日批准)
1983年底,辽宁省辖2地区、10省辖市,43县、3市、2自治县、45市辖区。
◎设立阜新市清河门区,以郊区的清河门镇和艾友街道办事处为其行政区域。(辽宁省人民政府1983年2月21日批准)
★将锦县余积公社的藏西、小兴、兴隆、大石4个生产大队划归锦州市太和区管辖。(1983年4月25日国务院【国函字77号】批复) ★将金县的大连湾公社划归大连市甘井子区。(1983年9月16日国务院【国函字199号】批复)
◎鞍山市郊区更名为旧堡区。(辽宁省人民政府1983年12月30日批准)
1984年底,辽宁省辖13省辖市,42县、2自治县、56市辖区。
铁岭市 3区 6县
银州区 铁法区 清河区 铁岭县(铁岭市) 开原县(开原镇) 西丰县(西丰镇) 昌图县(昌图镇) 康平县(康平镇) 法库县(法库镇)
★调整营口市与盖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盖县的鲅鱼圈公社划归营口市管辖,设立鲅鱼圈区。(1984年1月27日国务院【国函字18号】批复)
★将辽阳县的弓长岭镇、安平镇、安平乡划归辽阳市管辖,设立弓长岭区。(1984年5月10日国务院【国函字74号】批复)
★1984年6月5日国务院【国函字89号】批复
1.撤销盘山县,设立盘锦市(地级),以原盘山县的行政区域为盘锦市的行政区域。盘锦市设立兴隆台、盘山、郊区3个区。
2.将营口市的大洼县划归盘锦市管辖。 ◎辽阳市郊区更名为为太子河区。(1984年6月7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4年6月30日国务院【国函字104号】批复:
1.铁岭市升为省辖市,设立银州、铁法和清河三个区。以原铁岭市的其行政区域设立银州区。撤销铁法市,将铁法市的行政区域以及法库县的城子、太平山、顾家房三个村划归铁岭市,设立铁法区。将开原县的清河镇、清河乡划归铁岭市,设立清河区。
2.撤销铁岭地区,将铁岭、开原、西丰、昌图、康平、法库6县划归铁岭市管辖。 3.朝阳市升为省辖市,设立双塔、龙城两个区。以原朝阳市的行政区域(除七道泉子乡外)设立双塔区。将朝阳县的长宝营子、西大营子、他拉皋、边杖子四个乡划归朝阳市,和原朝阳市七道泉子乡合并设立龙城区。
4.撤销朝阳地区,将朝阳、北票、建平、建昌、凌源5县和喀尔沁蒙古族自治县划归朝阳市管辖。
◎营口市郊区更名为老边区。(1984年7月1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阜新市郊区更名为细河区。(1984年9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本溪市市区行政区划:(1984年10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1.平山区:辖站前、东明、光明、崔东、人工、南地、千金、福金街道和原立新区所属的桥头乡。
2.溪湖区:辖原有的柳塘、河西、河东、河沿、彩屯、彩北、竖井、水泥街道和原立新区所属的火连寨、东风街道,及石桥子,张其寨畜牧场。
3.立新区更名为明山区,辖原立新区所属的牛心台、高台子乡和平山区原属的北地、体育场、紫金、明山、张家堡、高峪街道。
4.设立南芬区,辖原立新区所属的南芬街道、南芬乡、思山岭乡。 ★将东沟县的长安乡板石村划归丹东市振安区管辖。(1984年11月28日国务院【国函字165号】批复)
1985年底,辽宁省辖13省辖市,35县、4市、5自治县、56市辖区。铁岭市 3区 6县
银州区 铁法区 清河区 铁岭县(铁岭市) 开原县(开原镇) 西丰县(西丰镇) 昌图县(昌图镇) 康平县(康平镇) 法库县(法库镇)
★1985年1月17日国务院【国函9号】批复:
1.撤销岫岩县,设立岫岩满族自治县,以原岫岩县的行政区域为岫岩满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2.撤销凤城县,设立凤城满族自治县,以原凤城县的行政区域为凤城满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3.撤销新宾县,设立新宾满族自治县,以原新宾县的行政区域为新宾满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1985年1月17日国务院【国函10号】批复: 1.撤销锦西县,设立锦西市(县级),以原锦西县的行政区域为锦西市的行政区域。 2.撤销北票县,设立北票市(县级),以原北票县的行政区域为北票市的行政区域。 3.撤销海城县,设立海城市(县级),以原海城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城市的行政区域。 4.撤销复县,设立瓦房店市(县级),以原复县的行政区域为瓦房店市的行政区域。 ◎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五里村划归凌河区管辖。(1985年3月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5年8月1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1.兴隆台区的范围为:盘山县城郊乡的牛官、粮家村。渤海乡的东跃、赵家、陈屯村,大洼县田家镇的兴隆台、于家村及田家村的周家荒地、王家荒地,新立乡的五里堡屯、盘锦劳改总队,辽河石油勘探局所属单位在盘山县的欢喜岭、高升、曙光,大洼县的于楼、黄金带、红村驻地和家属居住区。
2.双台子区的范围为:盘山县盘山镇、良种场、城郊乡的宋家、上稍子、秃尾、谷家、魏家、高屯、八一村、渤海乡的河南、常家村。 3.撤销盘山县城郊乡。
1986年底,辽宁省辖13省辖市,35县、6市、5自治县、54市辖区。
铁岭市 2区 1市 6县 银州区 清河区 铁法市 铁岭县(铁岭市) 开原县(开原镇) 西丰县(西丰镇) 昌图县(昌图镇) 康平县(康平镇) 法库县(法库镇)
◎宽甸县古楼子乡望江村改为太平湾镇,划归丹东市振安区管辖。(1986年2月2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锦州市太和区新建石桥住宅小区划归凌河区管辖。(1986年2月2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撤销铁岭市铁法区,恢复铁法市(县级)。以原铁岭市铁法区的行政区域为铁法市的行政区域。(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国函118号】批复) ★1986年11月5日国务院【国函157号】批复:
1.撤销盘锦市郊区,恢复盘山县。以原盘锦市郊区的行政区域为的盘山县行政区域。 2.将盘锦市盘山区更名为双台子区。 ★撤销兴城县,设立兴城市(县级)。以原兴城县的行政区域为兴城市的行政区域。(1986年12月13日国务院【国函187号】批复)
1987年底,辽宁省辖13省辖市,34县、6市、5自治县、55市辖区。
★撤销金县,设立大连市金州区。以原金县的行政区域为大连市金州区的行政区域。(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国函70号】批复)
◎锦州市将太和区所辖的北大营子居委会划归凌河区管辖。(1987年5月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将宽甸县虎山满族乡所辖的西甸子村划归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管辖。(1987年6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将辽阳市太子河区曙光乡所辖的早饭屯村划归宏伟区管辖。(1987年12月2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8年底,辽宁省辖13省辖市,33县、7市、5自治县、55市辖区。铁岭市 2区 2市 5县
银州区 清河区 铁法市 开原市 铁岭县(铁岭市) 西丰县(西丰镇) 昌图县(昌图镇) 康平县(康平镇) 法库县(法库镇)
◎将盖县芦屯镇所辖的崔屯、柳树底、马圈子、小河屯、小陆屯5个村划归营口市鲅鱼圈区管辖。(1988年1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将本溪县所辖的下马塘满族镇划归本溪市南芬区管辖。(1988年2月27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同意抚顺市郊区更名为顺城区。(1988年3月16日国务院【国函48号】批复)
◎盘山县设立统一乡,辖原属渤海乡的统一、前腰、后腰、鸭子厂4个村;渤海乡划归盘锦
市兴隆台区管辖,兴隆台区所辖的东跃、陈屯、赵家、粮家、牛官村并入渤海乡。(1988年6月17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将锦县所辖的天桥镇划归锦州市直接管辖。(1988年8月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撤销开原县,设立开原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的行政区域为的行政区域。(1988年12月27日民政部【民批51号】批复)
1989年底,辽宁省辖14省辖市,28县、6市、10自治县、56市辖区。
★1989年6月12日国务院【国函42号】批准: 1.锦西市升为地级市。
2.将锦州市的葫芦岛区、南票区划归锦西市领导。
3.锦西市共设连山、葫芦岛、南票3个区。连山区辖原锦西市9个街道办事处和杨屯、杨家杖子、高桥、寺儿堡、虹螺岘、台集屯、新台门、金星、锦郊、东青堡、塔山、沙河营、老官堡石灰窑、杨郊、孤竹营子、白马石、山神庙子、张相公屯19个乡镇。葫芦岛区辖原管辖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稻池乡、原锦西市的独树沟乡。南票区辖原管辖的8个街道办事处和兰甲屯、沙锅屯乡、原锦西市的暖池塘、缸窑岭镇、黄土坎乡。 4.锦西市实现市领导县体制,辖绥中县、建昌县。 5.兴城市由省直辖。
★撤销北镇、清原县,设立北镇、清原满族自治县。(1989年6月29日民政部【民批1号】批复)
★撤销本溪、恒仁、宽甸县,设立本溪、恒仁、宽甸满族自治县。(1989年9月7日民政部【民批13号】批复)
1990年底,辽宁省辖14省辖市,28县、6市、10自治县、56市辖区。铁岭市:2区2市5县
银州区、清河区、铁法市、开原市、铁岭县(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昌图县(昌图镇)康平县(康平镇) 法库县(法库镇)
本年度无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
1991年底,辽宁省辖14省辖市,26县、8市、10自治县、56市辖区。铁岭市:2区2市5县
银州区、清河区、铁法市、开原市、铁岭县(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昌图县(昌图镇)、康平县(康平镇)、法库县(法库镇)
◎将辽阳市太子河区曙光乡划归宏伟区管辖。(1991年5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