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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犯罪成因透视与预防对策探究
作者:李杨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02期
摘要: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率先提出了“白领犯罪”一词,用来描述那些富裕的和有权有势的社会上层阶级中不引人注意、一直被忽视却又客观存在的越轨行为,从而修正了传统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为犯罪学研究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白领犯罪呈现出新的特征:手段智能化、高科技化、复杂性。中国社会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白领犯罪也在经历着急剧的转型。本文试图从著名的麦道夫金融欺诈案切入,运用差异交往理论、紧张理论等犯罪学理论透视白领犯罪形成的原因,最后提出控制和预防白领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白领犯罪;市场经济;差异交往;紧张失范 一、问题的提出:从麦道夫金融欺诈案切入
2009年6月29日,美国证监会顾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前董事会主席伯纳德?麦道夫由于从事证劵欺诈,被美国联邦法院判处150年监禁并处1700亿美元的罚款。作为纳斯达克公司的董事会主席,麦道夫经营的对冲基金以投入少、高回报吸引着诸多投资者,但他正是在披着此种持续高回报率的外衣之下,连续多年进行着证劵欺诈行径。从2005年开始,麦道夫就开始用新投资者的钱用来支付给老投资者,就是所谓的“庞式骗局”。直到2008年爆发了金融危机,资金赎回压力越来越大,导致成百上千的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失,银行和慈善基金会等机构甚至濒临破产风险,麦道夫的证劵欺诈骗局才得以曝光。
麦道夫金融欺诈案是典型的诈骗型白领犯罪。白领犯罪(White Collar Crime)一词,是与蓝领犯罪相对应而使用的。1939年被誉为“美国犯罪学泰斗”的萨瑟兰教授率先提出了白领犯罪的概念,他将白领犯罪界定为由具有体面身份和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在其职业活动中实施的犯罪行为,这里的白领主要是指企业的管理人员,换句话说,白领犯罪指的是受社会尊重并具有较高社会地位或者经济地位的人在其职业活动中谋取不法利益而破坏刑事法律的行为。 萨瑟兰修正了传统的犯罪学理论关于犯罪的定义,开辟了犯罪学研究的一片新领域,从此白领犯罪开始进入了犯罪学者和社会学者的研究视野。
自萨瑟兰提出白领犯罪至今的几十年间里,白领犯罪已经伴随着国际国内社会的结构转型进而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并且总体上说呈不断上升、以更加隐蔽和高科技的手段实施的趋势。分析白领犯罪产生的原因并进而制定出预防白领犯罪的对策是当前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所面临的必须解决的犯罪学难题。 二、白领犯罪的成因探究
1.差异交往理论为解释白领犯罪的成因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