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井龙街道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 部门(单位)名称: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 单位负责人:李建武 年末职工人数:33人 年末资产总额:356.43元; (人员编制:39人) 负债总额:283.29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收到财政拨款收入863.65万元,其他收入738.10万元,全年收入共计1601.75万元,上年结余10.89万元; 2017年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支出1612.64万元. 年度支出情况分析说明(重点说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度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支出161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42万元,项目支出777.22万元。具体如下: (一)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共计发生835.42万元,支出类别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为: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工资福利支出 563.62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25.71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6.76 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96.99 合计 835.42 (二)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共计发生777.22万元,支出类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具体为: 对个工资商品和人和对企事序项目 福利服务支家庭业单位合计 号 支出 出 的补的补贴 助 1 一般公共事务 2 社区经费 0 459.08 0 0 0 0 459.08 0 157.72 157.72 3 禽流感处置费用 0 0 0 0 0 12.3 15 0 0 0 10 0 15 10 12.3 4 两型社会建设 5 城乡社区支出 6 村级组织运转0 0 0 79.81 79.81 经费 地质灾害整治7 0 0 15 0 15 经费 社会福利彩票8 0 0 0 11 11 公益金支出 9 租车费用 0 7.84 0 0 7.84 10 油茶产业资金 0 0 0 5 5 国卫复审卫生11 0 3.47 0 0 3.47 工作经费 12 防汛值班补助 1 0 0 0 1 合计 1 487.69 30 258.53 777.22 (三) 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共计共计发生三公经费6万元,较2016年节约3.768万元。 项目 2016年决算数 2017年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93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93 0 公务接待费 1.07 2.232 合计 6.00 2.232 (四) 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按照经济科目单设类款项进行账务核算,具体账务处理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区分待加强 2014年《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前,沿用以往的会计科目,在具体账务处理中未严格按照经济科目单设类款项进行账务核算,该种情况自2015年新预算法颁布后各单位账务处理有所规范,但仍有少部分不规范现象发生。具体表现为项目单位在具体账务处理中部分经济科目存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未严格区分现象。 2、财务决算报表与单位实际支出明细账情况不符 填报财务决算系统报表并未完全依据单位实际收支明细账填列,对部分科目有所调整,导致财务决算系统部分数据失真,部分项目无法详实准确核实具体情况。 3、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一定内部管控漏洞。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数据存在差异且无法核实,据介绍主要因为部分老旧资产已报废,账务处理不及时。 (五) 改进措施 1、合理安排当期项目,提高事前分析重视程度 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年实际情况分析重视程度,合理安排各项目资金金额,科学合理安排各专项资金额度及标准。 2、规范相关账务处理,发挥财务管控职能 针对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未严格区分、决算数据与单位实际支出不符、部分科目账务处理摘要不明晰等现象,我们将严格区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正确填报年度决算数据,规范账务处理。 3、强化资产管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我们将强化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及盘点工作。至少每年对于单位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针对盘点结果形成盘点报告,根椐盘点结果、盘点报告与账面记录的资产清单进行核对,如存在盘盈、盘亏情形,应履行相应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4、专项支出按类款项建立会计核算科目进行专项核算 针对专项支出未单设核算科目问题,我们将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相关要求单设核算科目按类款项对具体专项进行专项核算。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描述年度内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井龙街道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极三区”战略部署,按照打造“产业重镇、休闲胜地、绿色家园”的目标定位,干群团结一心、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党建、铸作风,管党治党初显成效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干部形象整体提升。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掌控力,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充实到两委班子中,充分实现了组织意图,广泛体现了群众意愿。区委对街道班子调整充实后,党工委运用“四讲四有”,严格锻造党政班子,提升了综合素质,凝聚了班子共识、增强了整体合力。突出规范机关日常管理,严格考勤考核、加强教育培训,创新开展活动,打造凝心聚力、实干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 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基础工作常抓常新。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组织制度,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坚持“每周一晚”集中学习,邀请专家教授授课10余次,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融入党建元素,做好结合文章,形成了常态化的学习机制。结合“三联三促”工作要求,建立机关干部联点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民情大走访”和“石峰号”主题党日活动,解决群众诉求100余起,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 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党风政风全面好转。严格落实党工委“两个责任”,明确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岗,严格对标建设纪检谈话室、监控室,按要求配备纪检工作人员。组织观看《巡视利剑》、《村(居)两委换届“八个严禁”》、《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等廉政教育警示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严格组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机关作风不断好转。坚持惩防并举,敢于动真碰硬,围绕作风建设、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查办案件,共办理案件12宗,处分党员、干部9名,切实维护党章和党纪的严肃性。 二、抓重点、促发展,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突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显成效。全力推进征地征收,全年涉征项目19个,征收土地1700余亩,完成交地1300余亩,征拆房屋258栋,征拆房屋面积9.06万㎡,保障了入园企业用地。全面优化施工环境,以项目建设“零干扰”为目标,按照“一事一策、定时定责”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导,保障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日新路、智谷二期、株所研究院、翰林府、学府时代等20多个路网、产业、房产项目顺利开工或建成,辖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更加全面。 突出基层基础,村级发展再提质。积极争取政策,在茅太新村、郭家塘村、九郎山村,实施道路扩改提质、水利被覆和路灯亮化工程,不断完善提质基础设施。引导支持九郎山村、时代社区、茅太新村、井龙社区依托生产性安置用地,创新建立村企合作新模式,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征收集体组织解决了后顾之忧。支持新建九郎山村村部,对其他村(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局部提质,与轨道公司共同建设“综合文化站”, 6个村(社区)均按照“七个一”标准进行“文化家园”创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突出环境治理,市容市貌大改观。进一步夯实环卫基础,增强居民环卫意识。对邮电小区、高科园安置小区两处下水道进行提质改造,更新垃圾容器600余个,对辖区7处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4次更新,发放环境卫生、爱卫健康等宣传资料2000份。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环卫治理常态化。推行城乡一体化,统一将环境卫生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划分责任网格,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交办督办制度》、《微信图片销号制度》,每天全面巡查,及时交办督办,微信图片销号。全年整改销号316件,督办销号35件,数字化考评销号723件,卫生状况全面提升。 三、抓统筹、惠民生,社会大局稳定向好 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有序推进安置房分配。顺利完成九郎山家园、新民B安置小区的房屋分配,69户居民住上了期盼已久的新房,成功推动了新民C分流安置工作,与120多户安置对象签订了分流安置协议,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住房问题。建立政企就业联动机制,无缝对接园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发布岗位信息3000多条,组织专场招聘会,促成失地农民就业100余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建立联点帮扶制度,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全年共发放各类补助款52万元,发放低保资金93万元。 安全生产稳定向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等各类活动,增强企业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共检查企业137家,排查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隐患65处,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社会形势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行动,有效化解信访案件14起,调解各类社会矛盾148件,全年保持“零登记、零进京、零上访”的良好记录,街道辖区风清气正,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归口管理股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股意见:(盖章) 审核意见 填报人:唐傲梅 联系电话:28439736 填报日期:2018.4.27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