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化学院学生社区自律委员制度章程》
为保证社区自律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自律委员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要求,社区自律委员会特制订本章程。 总章:
1、自律委员会人员模范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自律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2、自律委员会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自律委员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3、自律委员会人员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4、自律委员会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5、自律委员会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能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6、自律委员会人员要举止大方、穿着得体、文明用语,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自律委员会的形象;
7、自律委员会人员严禁酒后工作,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吃东西、说脏话、穿拖鞋、短裤等不文明行为;
8、自律委员会人员应自觉遵守内部纪律,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做到准时到会,不无故缺席,不无故中途退场,且在会议中自觉把手机置为静音模式,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9、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或分管主席。 换届制度
1、时间:主席团换届在每年六月上旬;部长级换届在每年九月上旬。 2、程序:
(1)召开换届大会,自律会全体人员参加。
(2)演讲:候选人准备竞职演讲,时间五分钟,内容须包括机构现存的问题,拟解决措施、自身的优势、工作设想等。
(3)投票:除本人外其他人员根据选举人数,填写选票。参选人不得拉票,一经查实,取消选举资格并开除。多、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均为废票。
(4)唱票:演讲结束后现场唱票,唱票人员需为不参与此次选举的人员。如实唱票,不许弄虚作假。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选票作废,相关人员开除。 3、选举结果:
1、选票参照:获得选票三分之二者,有资格入围。
2、初选名单:前主席团在向自律会成员了解相关人员情况后提交初选名单。
3、审核:初选名单交与指导老师,充分讨论后,将候选人名单交与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4、公示:选举结果将在一周内在院系范围内公示,有异议者可与团总支老师联系。(办公室电话:89631165) 二、例会制度
1、参与成员:全体大会由自律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部长级由副部及以上成员参加。 2、周期:全体大会和部长级会每两周一次,相互间隔。 3、例会形式: 1)、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通报近期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拟订解决方案。 2)、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协调工作,统一思想。 3)、各部门之间进行工作及经验交流,加强内部合作。 4)、会上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非讨论时间,与会人员须保持安静。 5)、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者可以在会上发言,阐述自己的观点。 6)、安全纪检部做好考勤记录,并将结果汇总给秘书部存档,年终做总结评比。 7)、秘书部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为以后工作提供参考,并存档保管。 4、其它 1)、会议通过的决议各部及个人必须坚决执行。 2)、各部门制定一本大事记,内容包括各部的活动及常规工作。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期末交至秘书部存档。结果与期末考核及评优挂钩。 三、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因事不能值班需经秘书部同意后予以调动。阁楼值班的须经勤工助学部同意后予以调整。
2、值班者必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做好值班记录,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回答有关询问。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及阁楼房间的整洁有序。
3.值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及阁楼房间内抽烟、喧哗、乱扔垃圾。
4、办公室电话不能做私事使用,非工作人员不能使用电话,以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5、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团管理,任何人未经主席允许不得私自配制钥匙。 6、任何人员均应爱护办公室的公有物品,不得损毁电话、办公桌。
7、阁楼值班人员要看管好的相关设施、书籍,严禁他人毁坏、带走阁楼物品。 四、计划、总结制度
1、各部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交主席团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①组织活动,需现经本部讨论后,将详细工作计划(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参加人员,活动具体安排情况及财务预算)提交主席团进行初审。主席团对活动方案进行审阅,并提出意见。
②确定活动计划可行后,将活动计划交于指导老师批示。 ③活动举办提前一周天向宣传部提交宣传计划以及相关材料。
④活动结束两小时内,信息编辑部根据活动计划以及相关情况及时写出活动通讯稿。
2、主席团在接到各部计划后一周内制定社区自律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负责老师审批。秘书部做电子版存档。
3、活动结束后所属应在三天内向秘书处提交总结,分析本次活动中的利弊得失及经验教训。部长负责撰写工作总结,总结经分管副主席、主席审批签字后送交指导老师审阅。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活动准备、策划、预期效果、实际效果、存在不足及整改措施。若不合格予以驳回,重新总结,送秘书部核查存档。
4、本学期工作结束后,部长对本部门、副主席对分管部门,主席、副主席对整个团体进行工作总结。总结要求内容详实,分析透彻,总结经分管副主席、主席审批签字后送交指导老师审阅。若不合格予以驳回,重新总结后送秘书部存档。
5、部长级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每学期必须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送交指导老师审阅,若不合格予以驳回,重新总结后送秘书部存档。 五、例会、活动考勤制度
1、各种例会、活动均需提前15分钟到会,到会场后立即签到,未到者算迟到,大会开始时未到者算旷会。活动时则按相关安排准时到达活动地点,无故迟到、早退累积3次劝其退会;无故旷会或无故不参与活动累积2次劝其退会;两月累计三次不到者,退会。
2、允许每个成员以正当理由请假,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活动前五小时交由上级负责人员审批:主席团成员请假由团总支老师批准,部长请假由分管副主席批准,副部长及以下成员由部长批准。假条于会前15分钟交至秘书部,并向安检部说明情况。
3、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虚假、谎假等情况按未到处理并对其做出警告。如发现包庇现象,追究该部门部长及当事人的责任。
4、事后请假仅适于在事态紧急、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的情况。事后请假需在例会后1天内,将请假条交给上一级,经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并签字才说明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
5、会后部长将请假条交至秘书部存档,学期末秘书部进行汇总。 六、财务及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采购,由各部门先垫付钱款;
2、大型活动时,组织部门在活动前必须制定活动经费预算表。表内要详细注明各款项的金额,实际用途等,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做预算,并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并由团总支老师批准;在活动之前将最终的财务预算表交至权益部备案。
3、各部的采购或活动后,采购人员不少于两人,部长或该活动负责人须做财务结算表,表内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注明购买的物品、单价、件数、所需金额以及用途,并附发票或收据并在其后写明采购人(两人共同签字)、经手人(部长、分管主席),后交团总支老师。发票统一于部长级例会时上交,由秘书部收取及保管;部门内部财务由秘书部主管,收入、开支每周汇总,各项花销程序同上,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花销、报账。
4、各部用于正当工作用途的款项可给予报销,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查实,予以通报、开除。
5、秘书部对每一笔收入及支出都要详细记录并及时完成会计报表,每两个月在全体例会上公开财务情况,以便监督。
6、各部门配备帐本,同时指定一名副部长负责管帐,对每次收支做详细记录。 7、学期结束时,秘书部将该学期的账目表存档。
8、自律委员会换届时,应做好财务交接手续,并认真进行核对。 七、档案管理制度
1、自律委员会档案的分类: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自律委员会成员履历表和自律委员会干部业绩档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奖罚记录,奖品以及纪念品,重要书刊、报纸,其它。 2、凡自律委员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秘部处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丢弃文件或资料(不管是否有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遇到有成员个人档案的更改(如地址、电话号码等)、职位的调动或辞职离任等,要及时报备秘书部。
5、如活动结束后所属部门没有将文件材料交给秘书部存档而造成的文件丢失,秘书处不承担该责任。
6、档案材料借出必须经过秘书部同意批准后方可借阅,未经同意私自查阅造成文件的残缺或丢失,后果由该部门或人员承担。
7、借阅人员要注意保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文件上任意折叠或涂改,更不得拆散或带走。阅毕,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细心检查,确定无误后及时归档保存。 八、考核制度
1、秘书部负责考核。考评对象为已任用期满一学期的成员,考评项目为上一学期本人的学习成绩、例会考勤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等。
2、每项任务或工作完成后,负责人需填写考核表,并由本部存档,以备期末总评使用。 3、干事由部长及副部考核,部长及副部由主席团考核,主席团由团总支老师考核。(删除) 4、考核结果将成为评优、组织发展的重要参考,表现突出者颁发学生社区工作先进个人奖。 九、辞退、退出制度
1、在自律委员会自然换届之前各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2、对擅自离职的干部,自律委员会将在征求团总支意见的基础上,视其情节给予教育批评、通报,且相关人员取消该年度一切评优资格及组织发展资格。
3、一学期内有2门必修课未通过者劝其退会,总成绩在后三分之一者退会。 4、在自律委员会工作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工作明显不积极者劝其退会。 5、受到校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强制退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 轻化与环境工程学院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