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私车公用及补贴标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为达到公司和私有车辆所有人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对私有车辆公用及补贴标准做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指私车公用是指公司所有人员,在公司车辆资源有限情况下,将自有的私车用于公司的公务活动。
二、管理原则
私车公用费用管理本着“必需节俭、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私有车辆必须是手续齐全,已缴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私车公用实行自愿原则,行政部对私车公用车辆进行记录登记,具体见附表1
三、申请及相关说明
1. 因公外出或出差的,在公司无公务用车或车辆无法调遣的情况下,用车人可以申请私车公用。 2. 私车公用需向行政部申请,出发前由行政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具体见附表2
3. 私车公用使用回来应及时向行政人员告知车子使用里程数。公司行政部核对车辆行驶的里程数是否客观真实。
4. 如当天未能及时将里程数告知行政部,双方就使用里程数根据车子去向协商确定。 四、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每月行政部根据私车公用统计表,将相关数据报批财务部。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定,机动车按1元/公里实行补贴。过路、过桥费据实报销。
五、其他说明
1. 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特殊情况下,由行政部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 2. 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
急救伤者及拨打110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外,并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附:表1 私车记录 序号 车主 车牌 保险期限 备注
表2 私车公用记录表 序号 日期 使用车辆 驾驶员 目的地 出发里程数 回来里程数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