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回填压实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施工期间的塌方或交付发包人及下一工序后的塌方、下沉、开裂等,其处理费用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 承包人须严格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开挖及回填标高符合发包人要求,严禁超挖、超填。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超挖、超填的部分不予计量,且承包人须负责整改至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标高;
7、 承包人需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如果在施工中出现工伤事故及造成发包人或第三人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自行负责。负责对施工区域内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因工程施工损毁施工区域内管线所发生的修复或重臵费用(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
8、土石方外运须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场;
9、承包人必须遵照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的指令在发包人指定地点排放土方,否则因此发生的土方二次倒运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0、承包人必须遵照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的指令在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指令下达后2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工作地点;
11、承包人对施工操作包安全,包质量,并派1-2名助手协助工作,承包人操作人员要听从发包人人员指挥调动配合工作,未经许可不得中途退场,否则不予结算;
12、承包人未在当天及时报送台班量的机械台班数,发包人不再予以确认; 13、承包人机械设备中途损坏,维修必须在4小时之内维修好,否则,发包人有权调派一台同型(或以上)的机械设备,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4、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机械停臵10分钟以上的,其停臵时间不计机械台班;雨天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机械闲臵费用不另计算;
1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破坏绿化工作场面,损坏绿化苗木和破坏工作面,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赔偿;
16、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须在7天内向发包人申报工程结算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进场超过2天,从第3天起计每延期1天进场,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的 1‰ 承担违约金;超过3天仍未进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本合同约定追究承包人未按时进场的违约责任。
2、若是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误或影响1天,承包人须承担 1000 元/天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7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本合同约定追究承包人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5
3、如因为承包人违约而导致发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则承包人须按本工程合同暂定总价的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计取按实际完成工程量80%计算的工程款。发包人已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超出这一数额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计算出承包人已完成工程款并通知承包人之日起10天内返还给发包人。
4、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的机械数量和时间安排施工机械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目标达7天以上(含7天),每落后1天,承包人应按 2000元/天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的15%,且发包人有权单方减少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发包人另行委派队伍进场,承包人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5、承包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发包人每发现一次,将扣除承包人人民币壹佰元整/人。
6、本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提出解除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本工程合同暂定总价的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本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实施或有其他违反本合同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一、在履约工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二、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 合同暂定总价5%的 履约保证金。
三、在本工程施工工期内,本施工场地若须采用土石方机械完成的其它零星工程,也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范围、标准与合理时间完成,并根据合同附表机械台班单价及有效签证进行结算。若承包人拒绝承接该部分工程,则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按正常发包价上浮20%委托其他队伍施工,同时发包人收取承包人30%的工程管理费,承包人须负责此正常发包价50%的上浮费用。
四、发包人付予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承包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发包人收取该部分款项30%的工程管理费。
五、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6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按约定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六、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承包人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第十一条:廉洁条款
1、严禁发包人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承包人请吃、请喝、收受承包人礼金、礼品或接受承包人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承包人以任何方式向发包人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3、如果出现承包人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发包人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单方制止合同,且设计人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延误、退场损失等一切经济后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此前签署的关于顺延工期、增加价格的签证及履约文件均告无效,行为严重者,发包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承包人事后主动积极向发包人陈述事实,或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发包人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承包人仍保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如出现以上状况,请承包人向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020-22028621、13798197799 潘先生
020-22028568、15802016171 陈小姐
举 报 传 真:020-38302521 举报电子邮箱:HDDC110@163.com 举报受理部门:恒大地产集团监察室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928号5楼恒大地产集团监察室(邮政编码:510000) 集团公司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人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7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附件1:土石方及临时道路工程包干单价表 附件2:机械台班包干单价表 附件3: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附件4:土石方及临时道路工程施工要求 附件5:土石方及临时道路回填的要求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8
附件1: 土石方及临时道路工程包干单价表
序号 一 项目 场内土石方工程 按回填的土方压实后的体积计算(不计挖方)方量,按回填前土石方的场内挖、运、填 的原始标高减去回填后的标高计算方量。 表层黑色种植土开挖、堆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放、回填、修型 土石方挖运、堆放 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A、挖方区土石方的开挖、装、运、卸、推平、修边坡及底,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B、由挖方区开挖出的土石方,按要求回填(含倒运)、分层压实,回填所选用土方的质量及类型须符合技术要求,土方回填完成至图示标高,密实度达到要求,边坡及缓坡造型按图示要求或发包人要求完成; A、表层黑色种植土的开挖、装、运、卸、推运至场内指定堆方区、攒堆、回填、修型等; 场区内土方(包括表层黑色种植土)开挖、运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及平整等完 成土石方挖运所需的一切工作。 场内剩余不可用作回填土的土石方及场内土石方就地平衡后仍有多余土石方经发 包人确认需外运的,承包人负责外运排放;土石方装车、外运至排放场地(排放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含排放费。 外购碎砖(承包人自行解决来源),装、运至现场,按要求回填、分层压实,回填完成至图示(要求)标高,密实度达到要求,边坡及缓坡造型按发包人要求完成;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量单位 暂定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m3) 暂定总价 (元/ m3) 工程内容 1 m3 162000 2 3 4 5 二 m3 m3 m3 m3 15000 63000 100000 2000 场内多余土石方(含表层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黑色种植土)外运、弃臵 外购碎砖铺道路 暂定合同总价(元) 暂定工程包干单价 地表植皮、树兜及多余建筑垃圾、地下原有生活垃圾的开挖、外运 淤泥、流沙开挖处理 按实际铺碎砖量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小写:¥ 元 大写: 1 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m3 暂定量为零 暂定量为零 A、多余建筑垃圾、地下原有生活垃圾开挖、装、外运至排放场地,排放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B、地表植皮、树兜挖除及外运至排放场地,排放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淤泥、流沙开挖、场内倒运及处理(含翻晒、填埋等)。 2 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m3 备 注 1.以上包干单价均包含以下费用在内:完成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各种材料损耗、机械进退场费用、施工水电费(包括夜间施工照明费用)、赶工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工程所需的测量费用、各种施工风险并考虑机械爬坡降效因素及工程测量、施工期间雨水的排除、场内运输需自行修建施工临时道路及维护、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维持施工期间边坡的稳定等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在内。 2.地表植皮树木及多余建筑垃圾、地下原有生活垃圾的外运及场外取土回填,承包人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现场周边的堆放地的情况,综合单价不因运土距离的远近而进行调整(含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 3. 以上合同单价为固定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4.工程量计算规则:①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②开挖或回填前的原始地形图以发包人提供的地形图(10m×10m方格网图)为准(由承发包双方复核后双方签字确认)。③塌方及超挖的方量均不计工程量及费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