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使至少 50 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 50 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 7 款检查。 4.4 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
4.5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2)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4.6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4.7 对于直接用火灾探测器作为触发器件的自动灭火控制系统除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 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
5.1 将所有经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系统按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
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运行 120h 无故障后,按规范规定填写调试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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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难点及相应措施
施 工 难 点 相 应 的 措 施 主动与消防部门密切联系,了解消防检查部门消防施工时要随时受到相关对工程消防施工方面比较具体的要求和做法,对检部门监督,稍有不周,对工程质量查中提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另一方面加强施工的整体印象及对以后的工程将会人员对施工质量及消防要求的教育,保证施工过程带来极大的影响 中的每一小节,每一小项都符合规范及消防要求 敦促土建及早进行相关墙面、楼板底的装修粉交叉作业多,尘埃多,对消防饰工作。探测器、模块及控制盘等相关墙面及楼板控制设备的性能影响大,且设备容完全装修完毕后,方进行安装就位,探测器就位后易生锈 盖好外盖,模块(箱)控制盘安装后做好密封处理,调试前进行干燥处理,另外要保证接地的可靠性 涉及工作面广,施工空间大,对各项工程进行细化,落实至施工小档,保证施工管线线路长,走向复杂,容易施工内容内容不遗漏,探测器及模块安装前进行功发生遗漏,另外,哪怕是一个探测能试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接线时保证稳器、模块的连接发生问题及故障,固接触良好 都会影响系统调试 要求项目部及专业工程师扩大活动空间,与各专业工程师主动联系,保持密切的配合关系,每一与各专业的施工接口多,配合个接施工前均要求与各相关专业落实具体位置及施面大,配合时间长 工时间等内容,调试阶段与各专业成立联合调试小组,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决不拖延 施工难点分析建议:
消防系统设计专业多,各专业之间图纸问题、各单位之间配合问题。
火灾报警联动设备要尽快定型,不同厂方设备在线路敷设和施工要求上有不同要求。
装修问题:装修与否、吊顶高度、顶棚布置、装修材料等。 设计人员应明确各消防联动设备的启动条件和控制方式。
具体工程具体分析,如:超高层、超高作业、封闭空间作业、防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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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
一、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
二、系统施工准备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出具出厂合格证;
1.2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2.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2.2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2.3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2.4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2.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3.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3.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4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3.5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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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4.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3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4.5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4.6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应为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5.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三.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1.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安装
1.1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1.3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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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4.1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
1.4.2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1.4.3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
2.1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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