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正确的实践观
摘 要:人类生活于自然的世界里,开发着自然、利用着自然,同时也在对自然施加着影响。这种影响随着人类生产能力的提高变得越来越大。无疑,我们现在必须承认这种影响大多是负面的,即我们在以破坏自然环境为代价来实现发展。这是我们必然要走的路么?从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显然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实践观,这种粗放式、不顾子孙后代的发展方式必然是不可持续的。本文通过批判“先污染后治理”这种错误的实践观,指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实践观,也就是要使我们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不危害后人的发展权利,实现可持续发展。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对这一追求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我国的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自从出现了人类这种智慧生命,地球上就留下了人类活动的痕迹,也就对大自然产生了影响。人类利用自己强大的智慧,在二十世纪实现了史无前例的生产力大发展,创造出了千百年未曾有过的辉煌工业文明,将光明、温暖和方便、迅捷传递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世界每一个成员都体验到文明进步所带来的益处。然而,与此同时,这种强烈的占有和奴役万物、企图主宰宇宙而与自然为敌的做法,导致了对自然资源的大量盲目开采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人们在功利思想的驱使下,片面强调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自然界为此付出了太大的代价,人与自然的天平产生了倾斜。人口的增长、科学技术的发展、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都导致了人与自然的不平衡。科学技术与工程技术的发展,也对大自然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从而使大自然对人类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人类,是该暂时停下前进的步伐来认真反思一下其所作所为,到了应该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时候了。
先从中国古人的书里面看看他们是怎样认识人与自然的吧。众所周知,“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其最基本的涵义,就是充分肯定,关注人类行为与自然界的协调问题。《庄子·达生》里面说:“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易经》中也强调,天有天之道,天之道在于“始万物”;地有地之道,地之道在于“生万物”。人不仅有人之道,而且
人之道的作用就在于“成万物”。天地之道是生成原则,人之道是实现原则,二者缺一不可。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
虽然古人并未直接提到保护环境等内容,但是只要细细挖掘,“天人合一”思想就是讲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也就是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所以人类必须应用自然资源,维护有利于自己生存的自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及良好环境的最终目的还是在于保护人类自己。这在当今社会对于保持人与自然和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是古代先哲给我们留下的一份十分宝贵的思想遗产。
诚然,古代的科学技术不发达,生产力也低下。人类活动对于大自然的影响十分有限,因此人类可以在自然的自我代偿能力范围内恣意开发和利用资源,而不用担心会带来什么环境问题。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工具的效率越来越高,人类利用着自己制造的劳动工具,对大自然张开了血盆大口,无休止地砍伐树木、挖掘矿产资源、排放垃圾废物,数量如此惊人以至于在大自然面前人类俨然成为了主宰者。例如,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曾一度被誉为是“最安全、最可靠的核电站”,然而,1986年的一声巨响彻底打破了这一神话。核电站的第4号核反应堆在进行半烘烤实验中突然失火,引起爆炸,一条30多米高的火柱掀开了反应堆的外壳,爆炸使机组被完全损坏,致使8吨多强辐射物质泄漏,尘埃随风飘散,致使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许多地区遭到核辐射的污染。320万人受到核辐射侵害,2294个居民点受到核污染,800万公顷土地成为放射性尘埃降落区。后来核电站周围半径30公里的地区被辟为隔离区,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当年距核电站仅3公里的普里皮亚季,约5万居民全部被疏散,如今仍是一座无人居住的“死城”。有专家称切尔诺贝利核泄漏的辐射量相当于500颗美国投在日本的原子弹,消除事故后遗症需800年。
在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故、灾难面前,一切有识之士都不禁要发出这样的疑问:人类真的用自己的劳动和实践使自己变得更加幸福了么?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实践观的基本哲学原理来分析,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是一个有着自身特殊发展规律的部分。通过劳动,人类具有了自己的实践存在方式。人把自然界——既作为自己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又作为自己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实践使人从统一的自然界中分化出来之后,就从总体上、根本上
更深刻、更全面地依赖于自然和社会的物质运动规律。恩格斯也曾提出关于自然界“对人进行报复”以及“人类同自然的和解”问题。所以,应当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这样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劳动实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它们的和谐统一,这样才是人类发展的正确道路,也是获得幸福的生存之道。反观目前人类对大自然进行破坏的种种行为,从动机上来说,是某些人不顾自然的承受能力,相信“人定胜天”而完全背离了马克思的这种实践观。实践的规律与人类不断自觉遵循物质世界的规律是一致的。正确的实践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统一的关键。
因此,我们要坚持正确的实践观点。那么如何才能树立正确的实践观点,实现人类更好的发展,而不至于走弯路、走错路呢?
“先污染后治理”是关于发展和环保优先权的一种观点。有学者指出,发达国家都是经历了“先污染”,换来了资本的积累,然后才有能力重视并解决环境保护的问题,所以他们认为“先污染后治理”设定为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在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的起步阶段,都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否则只能受到环境和各种资源的制约而发展缓慢甚至难以取得进步,永远落后于其他国家。在这种理论的支持下,我国一些地方、一些企业置国家环境政策、法规于不顾,大肆破坏、污染环境,并美其名曰“发展的代价”,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观点一时甚嚣尘上。在我国,由于官员问责和考核制度不完善、不严格,许多地方官员基于这种理论,对作为当地纳税大户的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唯GDP是从,几年后离任的时候,GDP是上去了,但是环境隐患却留给了后人,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会追究先前因短视而造成污染的有关部门官员的责任。在理论界,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解释说,环境污染和破坏,作为人与自然之间冲突的表现,正如人类社会内部的分裂和对抗一样,是同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强调先污染后治理的客观规律性,并不是反对采取措施来治理和防止环境污染,而是指出在经济水平不高的条件下,相当一部分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将由于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限制而不能实现,社会将忍受环境污染的后果。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如果一味强调“先污染后治理”是客观规律、是不可
避免的,将使污染企业向自然界排污的成本(尤其是社会舆论成本)大大降低。但是放弃环境保护,放纵环境污染,从长远来看将对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其“后治理”所付出最终成本比“先污染”时所省去的环保成本还要大很多。以日本为例,日本人在回顾本国的工业化历程时,就认为“先污染后治理”给社会和公众造成的损害是惨痛的,所付出的代价比事前污染防治投资高10倍以上。前述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时环保措施难以实施,我认为这是不愿付出环保成本的一种托词。因为我们如果对于某种污染目前无法治理,可以先不要上马排放这种污染的企业,通过限制排放来防止污染,而不是非要排放以后再去治理污染。
总起来说,环境保护不应当落后于经济发展,二者应当而且可以同步进行。如果等到严重污染后,再行治理,就需要花费数倍乃至数十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当代的中国,若我们选择“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今后将要付出的代价不只是“后治理”的各种成本,某些珍贵的自然资源、美丽的自然景观可能是永远也无法复原的,所造成的损失并非金钱所能弥补的。因此,无论从污染现状和趋势、公众健康和需求压力来看,还是从资源供给能力与发展成本、国际社会约束来分析,我们都不应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这就是说,我们中国今天根本就没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资本和条件。
因此,我们必须要摒弃那种 “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实践观。那么,什么才是我们应当坚持的,正确的实践观呢?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最先是在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正式讨论。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个定义系统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随后,中国政府编制了《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白皮书》,首次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战略。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认为,可持续发展定义中的一个亮点,就是“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
力构成危害”。反观人类通过破坏环境而提高生产力的种种做法,就是在透支自然环境对人类提供所需资源的能力,会大大危害子孙后代获取资源,比如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已经让煤、石油等工业的“粮食”变得岌岌可危。坚持可持续发展,就要减少这些会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开采活动,大力开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作为煤和石油的替代产品,同样可以满足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却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所以,可持续的发展才是我们应当坚持的、正确的实践观。
针对日益严重的人与自然关系对立的问题,党中央也多次强调中国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并且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200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
讲话中提出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最基本要求,必须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的解决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不会一蹴而就,制约我国发展的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还将加大,实现可持续发展任重道远。坚持可持续发展,解决好我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将是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的要求。
总之,人类在用自己的实践活动影响和改造着自然界,自然界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以新的形式,延续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同时也通过环境的变化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人与自然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人类理应使其行为与自然相协调,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也是人类文明顺利发展的基石。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思想在当下得到广泛认同,充分显示了对于主客体之间、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之间关系的辩证思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是与这种思想一脉相承的,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正确实践观。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承受力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破坏自然,而只能在顺从自然规律的条件下去利用自然、调整自然,使之更符合人类的需要,也使自然界的万物都能生长发展。我们坚持用正确
的方法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必将创造更加灿烂的人类文明新世界。
参考文献:
1. 卢中华,中国没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资本”,世界环境,2006年04期 2. 齐平、雷汉发,共创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经济日报,2009年10月18日 3.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讲话,2007年10月15日
4.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促进可持续发展,黎鹏,广西日报,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