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的试验。如在系泊试验过程中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由船厂重新修复后再作系泊试验。
(1)主机起动试验。对修理的船舶主机连续起动3次;对新建造的船舶主机,利用起动空气瓶的容积,在一次充满空气后要能连续起动12次。 (2)主机换向试验。连续换向4次,包括遥控操纵主机在内。
(3)主机运转试验[大于2 205kW(3 000Ps)]
系泊试验的最高转速为额定转速的80%-85%。如果螺旋桨露出水面而影响主机功率时,应尽可能压载或适当增加试验所用的转速。试验要求如下:
正车50%nH;连续运转0.5h; 正车70%nH连续运转1 h; 正车80%~85%nH连续运转2h; 倒车70%~80%nH连续运转0.5h; 在各种转速下要测取主机各种参数。 5、航行试验
系泊试验合格后才允许进行航行试验。
海上航行试验是为了进一步保证船舶动力装置各系统的安装修理质量,运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测试有效功率及经济性能等,验证各项试验结果的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1)主机的试验
①扭转振动试验,测量主机的扭转振动临界转速,确定转速禁区;
②推进特性试验(大于2 205kW); 正车80%nH连续运转0.5h; 正车90%nH连续运转1 h; 正车100%nH连续运转4h; 正车103%nH连续运转0.25h; 倒车80%-85%nH连续运转0.25h; 各种转速下所测取的参数要均匀,即: 各缸压缩压力的差值不超过±2.5%; 各缸爆炸压力的差值不超过±4%; 各缸排气温度的差值不超过±5%; . 各缸指示功率的差值不超过±2.5%。 ③最低稳定转速试验;
④紧急倒车试验,从全速前进到紧急停车,到紧急最大倒车转速; ⑤航速试验; ⑥调速试验; ⑦减缸试验; ⑧减增压器试验。 (2)其他试验 ①锚机试验; ②舵机